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哪些事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哪些事情
企业经营不善就会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收入不抵支出自然会导致企业破产,企业破产后需要进行的重要程序就是破产清算,对于企业来说破产清算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都会非常重视,但是对于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人却不了解,那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有什么呢?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

一、设立清算组

一般情况下,公司自行清算时,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最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由 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而指定清算的,即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此时,清算组的组成人员由法院来指定,可以由股东和中介机构共同进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机构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立以后,应当选举出清算组组长,然后制定清算过程中相应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并编制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一般包括:(1)人员分工及工作安排。清算组的工作分工应与其工作职能挂钩,具体可分债权清收组、债务登记组、审计评估组、综合后勤组、资产管理组等。

(2)清算工作的时间和进度。具体包括对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函的发出、对债务人催收函的发出、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时间安排、清算组与清算公司的工作交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登记期限、职工构成情况的统计等。

(3)资金计划。资金计划主要是指清算组在整个清算过程中所必须支付的费用。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清算组接管公司

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清算公司公章的接交和管理,并从接交之日起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指定专人保管。

须移交的公司公章包括:

(1)公司公章;

(2)公司内各职能部门的印章;

(3)各种财务印章及合同印章;

(4)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印章;

(5)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印章。

2、债权债务清单,要求不能遗漏,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3、资产清单,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分类登记,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4、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要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 5、合同书、协议书,各种法律文件及厂内相关文件分类统计移交。

6、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资料。

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8、企业的历史档案等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

三、清理公司财产

接管公司后,清算组应着手清理公司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公司现有财产的范围,对公司所有财产进行清查登记。

(2)接管公司财产,包括: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确认;调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对公司的其他权利进行登记;对公司的非货币财产进行评估等。

(3)要求占有公司财产的第三人返还财产,责成相关股东交足尚未缴纳或者抽回的出资。

四、接管公司债务

接管工作包括对债务进行确认和登记。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基础,通常情况下,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其他书面文件及依据进行审查,随后,应将确认无误的债务登记造册。公司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银行借款。

(2)应付货款及其他业务欠款。

(3)应付工资。

(4)未缴税金。

(5)其他应付款。

五、开立清算账户

清算帐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同时设立。公司原有的账户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的,进入清算程序之后,应当及时设立清算费用账户和清算损益账户。

六、通知/公告申报债权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最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其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组应首先通知或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接着,应对申报债权进行登记,查验是否有遗漏债权人,并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核对其证明材料。申报登记结束后,及时编制清查报告表,以利于确认债权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七、处理未了结业务及债权

清算组为了了结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及债权,终结公司的各种法律关系,可开展一些以了结公司业务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清算组在此环节中的主要工作包括:对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进行清理,包括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或解除合同,回收债权等。

八、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活动

公司清算过程中,如与其他主体发生纠纷,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而且,清算组有权聘请律师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九、处理公司财产

因为公司的大部分债务最终都将以货币形式进行清偿,因此,清算组有必要对公司的非货币财产变现,转为货币形式用于清偿公司债务。

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在公司的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完毕后,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如果公司财产能够完全清偿公司债务,则按法定顺序予以清偿;如果可能不足以清偿的,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应当停止清算活动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十一、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如对清算方案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清算组应当进行修改,直至股东(大)会或法院通过为止。

十二、确认并实施清算

清算方案经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偿顺序一般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十三、编制并提交清算报告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各种账务账册,并提交股东(大)会或国有独资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门,由上述机构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

清算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

(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

(2)清算组的组成;

(3)清算的形式;

(4)清算的过程及安排;

(5)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

(6)清算方案;

(7)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

(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9)其他清算的相关内容。

十四、办理注销登记

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各种账务账册经股东会或国有独资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门确认后,清算组应将清算报告报送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告公司注销。

企业破产后有许多事情都是需要去注意的,需要处理的事情非常多,不过对此一般都会聘请相关的人士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往往很多企业都容易忽视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这些事情,所以在企业遇到破产情况时一定要注意这些非破产清算期间做的事情,把这些事情做好才能正常的进行企业破产清算。




·破产企业在拆迁范围中如何赔偿?
      破产企业在拆迁范围中如何赔偿? 许多普通的企业在面临拆迁的时候,一般来说都会获得相应的赔偿金。但是,如果企业本来就破产了,并且破产企业刚好在拆迁范围内的话,要不要赔偿金就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问题了。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回答一下破产企业在拆迁范围中如何赔偿的问题。 一、企业可获得...


·破产是否就是清算,有什么区别
      破产是否就是清算,有什么区别破产不是清算。清算,是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的程序。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而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


·企业倒闭清算相关法律与会计处理
      企业倒闭清算相关法律与会计处理众所周知,企业倒闭时会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财产清算、会计处理、公司注销等。企业倒闭清算因为关系债务清偿是一门大学问,涉及到很多专业知识。今天我们我们整理的就是企业倒闭清算相关法律与会计处理的内容,希望您看后都能有所收获。 一、企业倒闭相关法律 《公司...


·破产清算银行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银行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一、银行破产清算的程序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清算清偿次序为清算费用、职工工资、优先债权、一般债权。 破产财产主要包括宣告破产时商业银行所经营管理的财产、破产商业银行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得的财产和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


·以房抵债的债权人是否享有购房优先受偿权?
      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以房抵债合同,实际上是双方均已认可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转化为购房款,双方往往还会另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约定购房款通过抵债的方式支付。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的债权转化为购房款,那么债权人是否可以主张购房优先权?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购房人也并非一定能够享有购房优先...


·公司破产清算先清偿的顺序是如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


·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在经济大环境不佳的时候,会有大批中小企业因为资不抵债而选择破产倒闭。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会在十五日内组建清算组,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这是企业破产过程中重要的一环,那么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共同了解下...


·破产清算的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破产清算的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破产清算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公司破产应当向法院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 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4、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


·公司法法院宣告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法院宣告破产的条件是什么?现如今,虽然法律规定成立公司不再受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也即零元便可以设立公司,但公司没有资本在经济活动中很容易造成不能清偿债务而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无奈被宣布破产。那么,公司法法院宣告破产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法律规定 ...


·股东会决议结算清算怎样处理?
      股东会决议结算清算怎样处理?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中...


·一、企业破产后留存收益怎么分配?
      一、企业破产后留存收益怎么分配? 企业留存收益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但由于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或由于法定的原因等,没有分配给所有者而留存在企业的盈利。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的积累,它来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利润,包括企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