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讨要抚养费的时候有什么注意事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离婚之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那么以后就需要按照处理的内容来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该直接抚养子女的就抚养子女,该支付抚养费的就支付抚养费。而要是出现对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此时可以进行讨要。只不过讨要抚养费的时候有需要注意事项的事项,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应该注意什么。索要抚养费要注意三大误区。
误区一:抚养费是收入的30%
纠正:还须参照三个因素确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但这不是唯一的标准。抚养费还须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如果一个人月收入的20%至30%达到千元以上,即使在北京,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也明显偏高,且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承担的义务。所以,法院不会支持过高的抚养费。
误区二: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
纠正:还包括教育费和医疗费很多当事人认为,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而教育费和医疗费可以要求对方另行支付。但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某些情况下,与孩子共同生活方可以向法院请求追加孩子的抚养费,如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孩子上学支出的择校费用,或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等不属于抚养费,可以单独起诉索要,但如果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单独支付。
误区三:对方收入涨可追加抚养费
纠正:不是追加抚养费的法定理由有些离婚当事人发现,没有子女一方的生活有了明显改善,收入增多,生活水平提高,就认为对方应为孩子多付出一些,提高孩子的生活水平,为此诉上法院,要求追加抚养费。但这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追加抚养费的条件,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这种情况下在获得了有利判决之后,就可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申请进行强制执行。当然,在打官司的时候,也是需要当事人实际提供证据材料才行的,不然最终的判决可能就会对其不利。



·孩子不是亲生的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一般都是父亲一方经过亲子鉴定之后发现的。但在发现之前,自己已经实际抚养了孩子很多年,并且在与妻子离婚之后,也千辛万苦的争夺来了孩子的抚养权。那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孩子不是亲生的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抚养孩子的一...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


·认定重婚罪的证据有哪些
      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就要靠自己搜集证据,那么,在实际案件中,认定重婚罪的证据有哪些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认定重婚罪的证据有哪些 要取得重婚罪证据必定要从它的...


·婚姻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婚姻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三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对于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存在无效情形的,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判决婚姻无效,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因不存在婚姻关系,不需要法院判决。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


·一、出轨不构成重婚罪就不能起诉离婚了吗?
      一、出轨不构成重婚罪就不能起诉离婚了吗? 出轨不构成重婚罪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提起民事诉讼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


·复婚后财产是否为夫妻共有
      复婚后财产是否为夫妻共有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规定,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


·申请国家赔偿案件能上诉么?
      有时候公安机关出于破案的压力,会违法逮捕一些和案件无关的人进行拘留审问。作为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向赔偿机构提出国家赔偿请求。赔偿机构会在两个月内给予赔偿,如果当事人对赔偿结果不服的话,申请国家赔偿案件能上诉么?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国家赔偿案件能上诉么? ...


·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会怎么判决
      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会怎么判决这是离婚案件中,原告和法官都特别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因为太麻烦。离婚案件,本人必须亲自到庭,否则,法官就得等,即便传票有效送达了,开庭时被告没来,也不能开庭,还得再通知,再发传票。二次或者三次有效送达后仍不到庭的,有的法院可以直接缺席审理,有的还要等,再...


·父母强迫婚姻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旧社会时代婚姻都是包办,在这样的状况下没有任何自由,特别是对于来说伤害特别大,随着我国法制化的程度不断增强自由恋爱观念深入,我国婚姻法中也有所规定强迫结婚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将会依法追究责任,那父母强迫婚姻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父母强迫婚姻规定是什...


·离婚后财产公证天津西青区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公证天津西青区的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与受理。(1)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


·配偶失踪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配偶失踪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财产由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保管,如果配偶要离婚的,财产分割由配偶与失踪方的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