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死亡其父母抚养费怎么计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外出打工来维持生计,家里就只剩下老人与小孩。一旦农民工出事,家里就彻底断了主要经济来源,生活就会变得特别困难。因此,当工人工伤死亡后,其父母的抚养费就要由用人单位赔偿。那么,工伤死亡其父母抚养费怎么计算?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工伤死亡其父母抚养费怎么计算(一)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供养亲属范围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二、抚恤金的发放问题因工死亡农民工供养亲属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支付标准为:配偶为5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他供养亲属为33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子女(含弟、妹)按照年满18周岁终止领取的供养余年,每供养1年支付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有数人的,按上述标准一次性支付总额不超过10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法律上对父母给付抚养费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执行。且不仅对父母有抚养费,对孩子以及其他亲属也应有抚恤金。我们在此提醒您在外工作时一定要小心,钱财乃身外之物,生命安全才是最主要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国企被兼并解除劳动合同会有赔偿吗?
      国企被兼并解除劳动合同会有赔偿吗?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劳动...


·劳务合同劳动争议判决书怎么写
      劳务合同劳动争议判决书怎么写 一、概念介绍 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或经济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


·在湖南衡阳,新职工入职后,和企业签署劳动合同后,企业就应该按
      在湖南衡阳,新职工入职后,和企业签署劳动合同后,企业就应该按照相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在租房购房、生育子女、看病就医的时候就会用到其中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对于职工非常重要,职工对于账户情况要定期了解。那么衡阳五险一金查询方法包括哪些?下面请看...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化的,尽管各家单位对于工程质量十分注重,但是,有时候可能还是在检验的时候,达不到标准。质量达不到标准,是绝对不能马虎过关的。我国检验工程质量的单位会严格的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处理。那么,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


·已过工伤认定时效怎么办?
      已过工伤认定时效怎么办?已过工伤认定时效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表明自己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然后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传销公司员工如何定罪?
      传销公司员工如何定罪? 根据该员工在传销组织中的位置而定,如果只是参考者的不构成犯罪,如果是重要人员的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传销活动有关人员的认定和处理问题 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一、如何提供误工费证明材料?
      一、如何提供误工费证明材料?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


·工伤认定单位认社保不认怎么办?
      工伤认定单位认社保不认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具有工伤认定权,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由人社局依照法律的授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作出是否工伤的认定决定。工伤职工对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运输企业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运输企业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1、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之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60周岁以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60周岁以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些老人年龄已经超过60周岁,但是因为某种原因仍然继续找工作。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都会拒绝与60周岁以上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那么60周岁以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整理资料,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企业不承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怎么办?
      企业不承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怎么办?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不承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有以下三种:1、尽量提供能够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其他材料。如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