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新员工入职协议书该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求职入职是社会生活的常态,很多企业在新员工入职前都会要求双方签订入职协议,以规范正式入职后企业对员工的待遇培养等问题。签订入职协议是正式工作前确保双方沟通入职的凭证,也能够更好地解决入职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那么企业新员工入职协议书该怎么写呢?下面跟随的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新员工入职协议书模板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为规范公司管理,确保劳动纪律和管理程序运作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聘任乙方为_部_。
2、您的试用期为_个月,自_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试用期基本工资为_元。转正后,基本工资为_元,其他补贴_元,合计_元/月,并按基本工资数为员工缴交五险一金。
3、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本公司将书面通知给予转正并签订相应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将通知其终止试用。
4、甲方于每月的10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自然月)工资(若薪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则做顺延或提前发放)。
5、此协议书是员工试用期间务必遵守的协议承诺保证。
6、新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交的所有证件材料均真实有效,否则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7、自进入公司工作之日起,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8、乙方任职期间,如违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规定,公司有权据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罚。
9、在职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协议时,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商洽、办理工作交接及薪资发放等事宜。交接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正式离职,否则,将依照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出相应处理。
10、员工享有入职培训的权利,并依法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权利,遇特殊情况,依公司相关考勤制度配合公司完成调休工作。
11、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修改、补充。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部门主管确认:
甲方 (签章): 乙方:
年 _月 _日
根据上文内容介绍可知,企业新员工入职协议书的签订很有必要,是新员工在正式工作前对未来薪金待遇的确认,是企业与新员工在工作问题上的认定凭证。企业新员工入职协议书需要按照基本的模式要求来写,对双方需要确认的适宜要有明确的标注,



·调整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怎样进行
      调整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怎样进行工程建筑随着时代的发展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密不可分,我们对于建筑并不陌生。那么,这些建筑工程在进行施工时,了解进行工程承包是十分重要的,我国对此有详细的规定。以下是律师360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调整建筑工程承包范围该怎样进行整理的相关资料,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审理难度大,周期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审理难度大,周期长,而这些仅仅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一部分特点。除了这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种类也是比较重要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告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种类具体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种类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合同未到期辞退员工怎样补偿
      首先需要确定辞退理由,辞退理由决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1、如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规定有什么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规定有什么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与双方的法律责任? 1、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


·主张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主张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


·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内容需要注明哪些?
      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内容需要注明哪些? 在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关于建筑行业常见的工作合同中包括了厂房工程的承包合同。厂房工程承包属于建筑行业的基础工作之一,目的是利用各行业的行业优势进行工程不同方面的承包作业活动。在现实工作情况中,交易双方应事先对承包项目进行商议,敲定合作细节,书...


·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许多人想知道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付出和汗水来获取报酬,一旦因为意外不小心受伤,将会是一笔巨大的经济开支,因此这时候申报工伤鉴定并获得赔偿对于我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他可以帮我们免于一笔巨大的开支,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


·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长
      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


·劳动争议仲裁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吗
      劳动争议仲裁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吗? 一、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与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分几次?
      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工伤鉴定的一些具体事项,可能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已经知道了工伤鉴定的流程但是却不知道工伤鉴定的具体操作时间是怎么样的,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分几次?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分几次? 伤鉴定没有时间...


·工伤职业病赔偿标准分为几级
      关于工伤职业病赔偿标准,其实大多时候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在具体治疗工伤、职业病上面,因为情况不同,花费也就不一样。针对劳动者职业病赔偿的内容,我们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级职业病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不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