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此时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做出处理,一般未成年子女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那日后,是否还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非抚养方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的情形: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我们提醒您——子女抚养权有如下处理方式: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法院判决

(1)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即使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确定了,但日后也是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只不过此时的变更分为了两种方式,就包括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应该支付抚养费到什么时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一方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另一方就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而且明确规定抚养费应当支付到年满十八周岁止。那如果子女十八岁后仍在求学,学费由谁承担,也就是说应该支付抚养费到什么时候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支付抚养...


·婚内强奸是不是犯罪行为?
      婚内强奸是不是犯罪行为? 一、婚内强奸是不是犯罪行为 婚内强奸通常不认定为强奸罪。 这个可以从反面理解,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如果...


·离婚财产怎么算
      离婚财产怎么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得到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得到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提供帮助吗
      一、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提供帮助吗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要帮助生活困难一方的条件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多长时间开庭?
      公民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之后,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结婚、选择结婚对象,在结婚后,若出现夫妻感情破裂等情形,是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若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存在争议,可以在委托律师书写诉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格局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多长时间开庭? ...


·离婚后再婚抚养费过高可以请求降低吗?
      离婚后再婚抚养费过高可以请求降低吗?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 (一)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


·没有结婚抚养费怎么承担?
      一、没有结婚抚养费怎么承担? 没有结婚抚养费由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具体的承担规定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


·女方不出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女方不出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首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


·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返还彩礼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直以来,夫妻离婚对于婚前彩礼是否应该返还争论不休,一方认为离婚后婚前彩礼应该退还,另一方则认为不应返还,因此产生了诸多矛盾和争。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些夫妻签订了返还彩礼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什么是彩礼 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


·双胞胎抚养权上诉状怎么写
      对于双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情况,一审的判决结果必然会有一方无法满意,先要再次申请要求孩子的抚养权。一审判决之后按照我国的规定还是可以上诉的,只要向上诉管辖法院提交上诉状即可。那么双胞胎抚养权上诉状应该怎么写呢。 一、双胞胎抚养权上诉状 民事上诉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