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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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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并且,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2、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3、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4、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并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职工变动工作时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变动工作时,养老保险如何转移,也是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广东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养老处的有关负责人解释了以下6种情况下养老保险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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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与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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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放弃社保不是公司免付经济补偿的法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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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是否受2年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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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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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缴社会保险费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社会保险费征缴属于行政部门职责范围,不属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起诉要求补缴,法院不予审理。劳动者在工作满一年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予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应当予以赔偿。 《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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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校学生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是否可以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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