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入职试用期合同范本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为了考察新员工是否能够胜任工作,新员工在入职之前都会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尽管是试用期,员工和雇主之间仍然是需要建立雇佣关系的,这就涉及到试用期的劳动合同问题。那么试用期合同怎么写呢?下面为您介绍一个入职试用期合同范本,您可以学习一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发放。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除工资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
六、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发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个月时,按月工资比例折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七、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
八、乙方如在报到后工作时间不满一月主动提出辞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将扣除招聘、培训等费用后,按照800元/月的标准发放报酬。
九、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十、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全额的赔偿责任。
十一、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二、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缴纳养老保险。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
十三、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附;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上就是入职试用期合同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之,试用期合同主要对雇佣关系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进行约定,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另外,合同还需按照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约定,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您有更多疑问请咨询律师。



·签订无偿委托合同属于什么法律行为
      签订无偿委托合同属于什么法律行为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对称。又称“双方行为”。基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通常指合同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成立除须遵循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规则外,还适用特定的行为规则。二、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


·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简单的说合同诈骗罪算是诈骗类犯罪中特殊的一种,一般出现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一般在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需要区分不同的主体,法律方面对自然人构成此罪的立案要求与对单位构成此罪的立案要求不同,在量刑上面也有一些差异,下面本站我们带来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买卖合同辩护词的规定有哪些?
      买卖合同辩护词的规定有哪些?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民法典。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条、第六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


·法律层面上协议书跟合同一样吗
      法律层面上协议书跟合同一样吗 一、法律层面上协议书跟合同一样吗? 协议书跟合同是不一样的,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两者的特点不同 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协议书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 2、两者包含的范围不同 ...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事由有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事由有哪些?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


·委托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
      委托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 当事人要是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项的时候,此时可以向他人出具一份委托代理书,将办理事项的权利委托给他人。此时需要签订一份委托合同,那么您知道委托合同订立的内容有哪些吗?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委托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 委托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条款: ⑴委...


·项目融资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项目融资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


·合同生效要件批准手续是必要的吗?
      合同生效要件批准手续是必要的吗? 一、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


·解除装修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解除装修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需要提前通知,《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


·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
      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生活中,我们随处可以听到合同两个字,似乎只有签订了合同才能有所保障。然而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我们需要很清晰的理解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 合同订立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


·出版社教材出版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出版社教材出版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出版社教材出版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作出版的图书: (1)书名: 〔原书名〕: 〔原出版单位、年度及版次〕: (2)作者(或原作者、译者): (3)估计字数: (4)发行方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