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的清理包括哪些措施,清理原则是什么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债权债务的清理包括哪些措施,清理原则是什么样的?债权清理的措施包括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综合清欠;鼓励企业发展,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规范债权转让方式;明确分工;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股权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
一、债权债务清理的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经营部门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
二、债权债务清理的措施有哪些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
5、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
6、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
就是为了将原本僵化的资产能够重新的进行激活,从而进行新一轮的投资,获得更多的收益。当然债权债务的清理同时也能够合理的处理一些可以相互进行抵消的债券债务关系,从而起到回收资金的作用。



·死者的存款是定期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
      死者的存款是定期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 如果死者生前在银行存款是以定期的形式存的,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那么这笔钱在到期之后就会自动转存,转存的利率按照到期日银行官方挂牌利率进行计算。如果这笔钱没有人取出来,那么它就会一直转存下去。 第二、死者的存款是定期,但没有约定到期自动转...


·公司债券上市什么意思,上市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券上市什么意思,上市条件是什么?现在无论是小公司还是大公司,都很喜欢发行债券。公司债券上市,一方面可以展示公司的实力,提升公司知名度,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公司收入,解决资金少的问题。但是,不是什么样的公司都可以发行债券,公司债券上市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那么,公司债券上市什...


·合同到期自动续签条款具体?
      合同到期自动续签条款具体有哪些《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合同期限”、“无固定合同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存在书面合同法律上书面的范围不仅是指纸质,电子形式的合同也行,如电子邮件。但是由于电子形式容易被修改,不太可靠,一旦发生争议,需要对...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呢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呢 ?一、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表明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定连带债务,就对外效力(债权人的权利)而言,债权人对于夫 妻一方或双方可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


·信用卡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么
      信用卡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么 一、信用卡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么 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


·怎么继承被继承人的存款
      很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由于不知道被继承人银行存款的密码,而不知道应该怎么继承被继承人的存款。此外,被继承人还会留下股权之类的特殊的遗产,那么继承人应该怎么继承被继承人的股权遗产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怎么继承被继承人的存款 1、被继承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应...


·借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是合理的吗?
      借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是合理的吗? 一、借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是合理的吗? 借钱不还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行为,不仅是不合理而且是不合法的行为。借钱要还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能以任何形式的借口不还,如果有偿还能力但是拒不还款的,可能会构成诈骗罪,将会按照诈骗罪进行处罚,情况严严重的还有...


·分公司签署贷款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签署贷款合同有效吗?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还是有效的。根据上述规定,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里值得注意的是...


·代驾责任险拒赔条款是什么?
      代驾责任险拒赔条款是什么?近年来,代驾行业发展的十分迅速,全国从事代驾服务的司机很多。他们在工作过程中也会面临一定风险,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一些代驾公司会为员工购买一份代驾责任险。和其它车险一样,这种保险也有保险责任、理赔范围及免赔条件。那么代驾责任险拒赔条款是什么?下面我们具体...


·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
      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 一、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 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将借条撕毁或者是留存相应的还款的证据,这样的话就能够证明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对方是没有办法要求债务人再次还款。 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社区跟单位借电脑怎么写借条
      社区跟单位借电脑怎么写借条 一、社区跟单位借电脑怎么写借条? 借条 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