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官司强制执行的申请?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会采取诉讼或者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赔偿的事情。但是,我们也可能会遇到对方拒不出面或者拒不赔偿的情形,这时候,我们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官司强制执行来维护好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强制执行的申请都是有哪些条件呢?
一、交通事故强制执行的申请
当事人首先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交通事故强制执行申请书,经过法院审查后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则予以立案。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会向申请人出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一般包括如下7项事项:
1、 被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的案号。
2、 申请执行人享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延期执行、撤销执行,自行和解的权利。
3、 申请执行人承担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义务。
4、 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
5、 代理人申请延期执行、撤销执行、和对方和解的,需要申请执行人的特别授权。
6、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规定履行的指定期间。
7、 负责该案件执行的执行庭执行员姓名、联系方式。
执行案件申请执行费用暂不预缴,该笔费用在执行得到首批款项中予以扣除。执行中的实际支出费用根据实际情况预收。
二、交通事故赔偿强制执行的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赔偿强制执行的申请的期间是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规定。
1、 如果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规定了履行期间,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 如果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如果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节素或者判决书没有规定履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超过两年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三、交通事故赔偿强制执行需要提供的文件和 证件
交通事故赔偿执行申请人在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时,应当提交如下五种文件或者证件:
1、 申请执行书。写明申请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了解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
2、 生效的法律文书副本。
3、 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或者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如果是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 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有特别授权事项的,应当提交特别授权书。
四、交通事故赔偿强制执行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1、级别管辖,交通事故赔偿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法院管辖。即第一审判决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则有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判决由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则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判决是有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则有高级人民法院执行。
2、地域管辖,交通事故赔偿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由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如果应当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不明确的,则有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五、交通事故赔偿强制执行的被执行财产
交通事故赔偿的执行是以给付金钱为内容的请求权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根据简便原则和对债务人生活影响较少的原则确定执行的顺序:先执行现金;现金不够清偿的,执行其存款、股息红利收入和债权;仍然不足以清偿的,执行债务人的动产;最后执行债务人的不动产、知识产权、投资股权等。同时还应该注意到执行的财产不能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并且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须费用和生活必需品。
一般而言,被执行人可被执行财产包括以下五种:
1、 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2、 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 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 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
5、 其他财产。
我们在进行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是申请交通事故官司强制执行的话,是有一定的条件和时间的期限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申请的期间是两年。另外,在进行申请的时候,对于强制执行的被执行财产,一般是包括收入、银行存款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



·不交社保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不交社保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不交社保的处罚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用人单位...


·代驾车祸责任谁承担责任?
      代驾车祸责任谁承担责任?代驾有风险,找代需谨慎。不管怎么说,代驾都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因为我国法律目前还有关于代驾这方面的问题,那么发生代驾事故就很难处理了。如果发生代驾车祸,牵扯到责任就很难追究了。那么代驾车祸责任谁承担责任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什么是代驾责任险...


·一、醉驾扣车要多长时间是什么流程?
      一、醉驾扣车要多长时间是什么流程? (一)醉驾扣车要多长时间? 1、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


·交通事故中车辆什么时候可免责
      交通事故离不开的就是正在行驶的车辆,但不是所有车辆都要为交通事故承担责任,那交通事故中车辆什么时候可免责?此外,如果车辆要担责的话,那交通事故中车辆要担多少责?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什么时候可免责 1、车辆买卖合同,买受人支付部分...


·一、青岛出租车误工费赔偿的项目包含什么?
      一、青岛出租车误工费赔偿的项目包含什么? 青岛出租车误工费赔偿的项目包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


·没有驾照开车抓到应该如何办
      没有驾照开车抓到的处罚主要分为两种情况:未取得驾驶证就驾驶自己购买车辆的,扣留车辆,罚款1500元,还可以处15天以下的拘留。把机动车借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将被罚款200到2000元,可并处吊销驾驶证。根据按照《道路交度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


·(一)对于没有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
      (一)对于没有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如果提供的驾驶证是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自诉案件要不要交诉讼费
      自诉案件要不要交诉讼费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


·一般交通事故多久报案最好
      一般交通事故多久报案最好 应该立即报警。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交通民警应严格依照规定时限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应依照规定时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一...


·交警可以暂扣非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
      交警可以暂扣非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在有非机动车参与的交通事故案件当中,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是可以对非机动车辆进行暂扣的,目前法律规定主要是指以下两方面首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明确规定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暂扣非机动车。其次...


·很多人出行驾驶机动车,大大提高了交通效率。但是道路上往往会出
      很多人出行驾驶机动车,大大提高了交通效率。但是道路上往往会出现醉驾的现象,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和对他人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妨碍了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容易造成人身安全的重大伤亡事故。那么,醉驾开摩托车吊销可以到本车管所恢复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醉驾开摩托车吊销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