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一、会见的地点

(1)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在其住处或者侦查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进行会见。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2) 会见末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着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3)会见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羁押场所进行。

二、会见须持有的证件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携带以下证件、文件:

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

2、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3、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如果案件涉及国家秘密,还应持有侦查机关《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如果须翻译人员一同参加会见时,还应持有侦查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证明。

三、会见的一般程序

(1)办理会见手续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向羁押场所出示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如有翻译人员参加会见时,还应当出示侦查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证明。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应当出示侦查机关《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2)确认《授权委托书》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征询其是否同意聘请奉律师。如表示同意应让其在聘请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如表示不同意应记录在案并让其签字确认。

(3)了解案件情况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a、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b、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c、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d、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

e、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f、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g、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4)制作会见笔录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制作会见笔录,并交犯罪嫌疑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改正。在犯罪嫌疑人确认无误后要求其在笔录上签名。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等,但事前应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

(5)交接手续

律师会见完毕后应与羁押场所办理犯罪嫌疑人交接手续。

(6)会见注意事项

a、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羁押场所依法做出的有关规定;

b、不得为犯罪嫌疑人传递物品、信函;

c、不得将通讯工具借给犯罪嫌疑人使用;

d、不得对案件进行调查,不得会见证人、被害人;

e、严格保守秘密;

f、不得进行其他违反法律的活动。

在我们进行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先进行提出申请的,申请通过之后,才可以进行会见,对于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是如此,如果是律师进行会见的话,是需要进行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以及律师执业证等证明才可以进行会见的。


·抑郁症伤人免刑事责任吗
      抑郁症伤人免刑事责任吗 一、抑郁症伤人免刑事责任吗 抑郁症是不免除刑事责任的,按照轻伤害造成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鉴定为抑郁症的,可以作为从轻量刑的依据,但不影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二、抑郁症伤人免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


·自首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对于自首和立功的罪犯,我国一般都是会酌情进行处理。而法律中对自首和立功的具体情形规定不一样,不过实际的量刑原则上却是差不多的。那到底这个立功自首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呢?不同的省市关于自首的量刑也有详细的规定,下文中就请您跟随我们一起进行了解吧。 一、自首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对于自首的...


·非法销售复方曲马多片怎么定罪?
      如果个人非法买卖复方曲马多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两年内因同样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样非法经营行为的,则可以按照“非法经营案”立...


·拘役缓刑考验期限是多长?
      拘役缓刑考验期限是多长?对于被判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讲,在同时符合了其他条件的时候,那么法官宣判的时候往往也是会作出缓刑的判决。但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限,针对不同的主刑此时确定的考验期限不一样。那其中拘役缓刑考验期限是多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拘役缓刑考验期限...


·爆炸罪是危险犯吗
      爆炸罪是危险犯吗 一、爆炸罪是危险犯吗 爆炸罪属于危险犯。 危险犯是与实害犯相对应的概念:以对法益的实际侵害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称为实害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是危险犯。刑法典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个条文规定了危险犯,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


·走私罪至少判刑多少年
      走私罪至少判刑3年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法律规定走私罪的处罚为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判处3—10年);偷逃应缴税额...


·故意杀人中止后过失致人死亡定罪标准
      故意杀人中止过失致人死亡如何定罪?1、对于“故意杀人中止”的解释为:行为人产生故意杀人意愿并且做出了犯罪预备,或者在还没有实行完毕就放弃了犯罪的想法和行动,没有造成犯罪结果的发生,为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可以不予以处罚或者从轻处罚。对于中止犯罪的要求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中...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竞合吗?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竞合吗?因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量,笔者认为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界限清晰,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起到了媒介的作用,致使原本无交叉或重合关系的条款间出现的个案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在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


·聚众斗殴罪轻微伤怎么处罚
      聚众斗殴通常表现为打群架的形式,这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破坏,法律规定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只要具有该行为就要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那您知道聚众斗殴罪轻微伤该怎么处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首先,聚众斗殴致人受伤的无论轻伤还是重伤一定还会被判刑...


·缓刑考验期满犯罪是否累犯
      缓刑考验期满犯罪是否累犯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不一定构成累犯,也不是绝对不构成累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批复指出,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


·盗窃罪告诉才处理是否正确?
      一、盗窃罪告诉才处理是否正确?不正确的。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给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