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样才会构成强迫卖血罪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怎么样才会构成强迫卖血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本罪首先直接侵犯了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输血工作是社会 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准则,绝不允许把血液作为商品进行倒买倒卖,从中谋利。《献血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即是对上述制度的直接违反和破坏。本罪还直接侵犯公共卫生。血液是国家一种特殊的宝贵资源。对这种直接进入人体的特殊物质,质量标准必须统一,没有地区或级别差异。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由于把血液视作商品进行买卖,必然降低血液的质量标准,甚至想方设法逃避血液管理与监督,从而危及不特定或多数用血者的健康、生命安全。本罪还直接侵犯了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必然会侵犯他人的健康权利、人身自由权利以及其他人身权利。(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暴力是指对他人人身进行打击或实施强制,如殴打、捆绑等,威胁是指以杀害、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等手段进行要挟,迫使他人接受自己的意志,从而实施卖血行为,他人既可以是除行为人外的特定的他人,也可以是除行为人外的不特定的他人。强迫卖血罪同非法组织卖血罪一样,由于受到非法谋利动机的支配,必然会无视上述规定,致公共卫生以及卖血者健康于不顾,因此对这些血液犯罪要予以严惩。应注意的是,本罪是行为犯,故犯罪的成立不以发生实害后果为条件。(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判处相应刑罚。(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虽本罪多以牟利为犯罪目的,但不为此为构成要件。二、强迫卖 血罪立案标准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 血液的,应予立案追诉。构成强迫卖 血罪必须有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卖 血的行为。暴力、威胁是本罪的手段行为或方法行为,如果不是用暴力、威胁而是教唆、帮助他人卖 血,则不构成犯罪。用暴力威胁方法以外的其他强制方法,如麻醉方法,也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犯罪的,应按相应的犯罪处罚。



·刑法中电信诈骗0万判几年
      刑法中电信诈骗0万判几年?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撤回起诉吗
      刑事自诉可以撤诉。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或协议后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


·新刑法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


·犯罪预备的特征应包括什么
      犯罪预备的特征应包括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


·怎样认定行贿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有的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了竞争一些职位,都会给负责人、领导等送礼。有的行为,就构成了行贿罪。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具体该怎样认定行贿罪呢?我国法律规定行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 一、怎样认定行贿罪 认定盗窃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


·我国规定的入室抢劫量刑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而入室抢劫属于抢劫犯罪当中比较严重的情节,那自然在对入室抢劫处罚的时候就是很重的。那到底我国规定的入室抢劫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什么是入室抢...


·故意伤害罪拒不赔偿怎么办?
      故意伤害罪案件中,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起赔偿,合理范围内的赔偿法院是支持的,但是故意伤害罪拒不赔偿怎么办?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故意伤害罪拒不赔偿怎么办? 1、协商解决。 2、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故意伤...


·法律上强奸罪的定义是怎样的
      法律上强奸罪的定义是怎样的 说到强奸,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而一般对于强奸犯,往往都是会被认为心理有问题的人。但在具体定罪处罚的时候,不会考虑到行为人心理是否有问题,此时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进行处罚。不过我国法律上强奸罪的定义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


·前科为过失犯罪需要加重处罚吗?
      前科为过失犯罪需要加重处罚吗?需要加重处罚,刑法上所讲的前科,是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有前科的人在原刑罚执行完毕5年之内再犯罪的构成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所谓累犯,是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赔偿资金怎么使用?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赔偿资金怎么使用? 一、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赔偿资金怎么使用?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赔偿资金怎么使用是当事人自己的自由,只要不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如何使用法律不会做出禁止。关于刑事赔偿资金确定标准如下所述。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


·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想象竞合还是法条竞合?
      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想象竞合还是法条竞合? 一、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想象竞合还是法条竞合? 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属于法条竞合而不是想象竞合,因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量,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界限清晰,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起到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