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计划生育是建国以来不就就实行的一项重要国策,对此许多父母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多年来坚持着“晚生晚育,只生一个”的原则。我们国家目前对于计划生育采取了很多奖励措施,在二胎政策全面开放的时期,其中独生子女费的大众关注度尤其高。各个地方的发放标准各有不同。那么,目前?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为您解答一下。
一、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
二、现在还能领取独生子女证吗

要分三种情形:
1、第一种是政策实施期间,符合条件,仍可以办理,待遇照旧。
2、第二种是已领取但遗失损毁可以补办。
3、第三种情形是,二孩政策实施后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不享受政策。
总之,即使国家目前为了长远的人口发展战略考虑全面开放了二孩政策和修改计生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独生子女政策仍然有效,独生子女政策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奖励依然作数。从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的这件事来说,国家在独生子女政策上肯定是有所改变的,但这并不会影响独生子女以及父母享有合法的权利。只要符合独生子女费领取条件,那么独生子女费就可以发放。



·未婚先孕生的孩子归谁?
      未婚先孕生的孩子归谁? 一、未婚先孕生的孩子归谁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


·法律是一个国家立足根本的基石之一,有了法律的约束、限制,国家
      法律是一个国家立足根本的基石之一,有了法律的约束、限制,国家才能有规矩和法度,才能为人们创造安宁和平的生活环境。而人们也要加强法律意识,了解法律知识,更好的充实自己。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您一起探讨的就是民事诉讼一审驳回起诉终审判决如何处理? 一、民事诉讼一审驳回起诉终审判决怎...


·怎样要回女儿的抚养权 抚养权如何要回
      在离婚的时候很有可能女儿的抚养权是被判给了男方的,而之后如果女方想要要回抚养权也不是不可能,那究竟此时应该怎样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呢?一般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抚养权?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要回女儿的抚养权 一般来说,离婚后想要回子女抚养权的话,可...


·起诉离婚最长时间有多久?
      对于离婚案件很多都是比较复杂的,因此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一般要经过好长一段时间才会对案件作出最终的判决。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就问了,那一般起诉离婚最长时间有多久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的期限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诉讼期限是怎么...


·一、与公婆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可以吗?
      一、与公婆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可以吗?只要有证据就可以分割家庭的共同财产;1、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2、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3、家庭共有...


·事实婚姻属不属于破坏军婚
      事实婚姻属不属于破坏军婚 一、事实婚姻属不属于破坏军婚 根据我国法律,事实婚姻也是破坏军婚的情形之一。 破坏军人婚姻罪主要以下有三种情形: 一是重婚,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


·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如何判决?
      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如何判决?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的判决就是围绕着是否能够解除婚姻关系,此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当婚姻双方当事人就是否离婚,以及夫妻财产分割与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时;主张离婚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由法院判决,双方的婚姻关系...


·男女解除同居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虽然法律不干涉男女未婚同居的行为,但是这样的行为建立的同居关系也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日后要是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则也是需要对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作出分割。那到底解除同居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解答。一、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规定:新的《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


·配偶患精神病如何离婚?
      有的人可能在结婚的时候精神都还是正常的,但日后因为一些情况患上了精神病,此时对方可能比较嫌弃就想离婚。那配偶患精神病的话,此时另一方应该怎么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配偶患精神病如何离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79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


·枣阳诉讼离婚律师费要多少钱?
      大部分的夫妻离婚之时会选择协议离婚,无需走诉讼流程,手续简单,所需要的时间也更少。但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以及财产的分割有争议,诉讼离婚不失为一个好选择。涉及到财产时聘请一位律师对当事人来说有利无弊,那枣阳诉讼离婚律师费要多少钱?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枣阳诉讼离婚律...


·婚姻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婚姻当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作出相应的保障。而要是婚姻无效的话,就会对当事人产生一些不利的后果。那究竟婚姻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 1、婚姻被宣告后从何时起无效 依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