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财产证据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起诉离婚财产证据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要什么证据

(一)离婚案件:

1、婚姻关系证明;

2、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4、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5、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

6、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7、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9、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

(二)抚育案件:

1、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被告负有抚育义务的证明材料;

2、属离婚后的子女抚育纠纷,应提供离婚证据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有关双方经济收入及抚育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扶养案件:

1、原、被告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原告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3、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赡养案件:

1、原、被告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3、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4、要求解决住房的,应提供双方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5、要求变更赡养费的,应提供原承担赡养费数额的协议书、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五)收养案件:

1、原、被告之间存在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公证收养应提供公证书,协议收养应提供协议书,事实收养应提供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材料;

2、养子女系未成年人的,应提供其出生证明或户口簿,以及送养人的姓名、住址;

3、在解除收养关系时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应提供所支出费用的证据;

4、养父母要求养子女赡养的,应提供双方的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有共同财产的应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共同财产为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有债权、债务的,应提供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

6、居住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解除同居关系:

1、双方同居关系的事实证据;

2、生有子女的应提供子女出生的证明材料;

3、财产清单(参照离婚财产清单填写)。

(七)非婚生子女、弃婴确认生父母:

1、医院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报告;

2、单位、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3、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养证明。

(八)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的有关证明,法定监护关系须提供户口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指定监护须提供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书面或口头指定监护的证据;

2、被监护人身体、财产情况的证据材料;

3、被监护人系精神病人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二、哪些可作为离婚赔偿证据

1、视听证据

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2、文字证据

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期许最美好的爱情,就是那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生活中却事与愿违。不是所有的夫妻都能携手一起走到人生尽头。当爱出现裂痕无法挽回,婚姻带来的只有痛苦和煎熬,我国离婚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也体现了国人结婚意愿越来越低,导致离婚率高比结婚率,当爱情转变成仇恨时,分割财产就成为当事人双方的选择。


·一、离婚协议赔偿是否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赔偿是否有效吗? 有效,法院认为一般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我国婚姻法中夫妻应相互忠实的精神,亦有助于社会公德,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是: 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


·离婚的含义
      离婚的含义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


·离婚财产转移案例
      离婚财产转移案例一、离婚财产转移案例 李某与张某于2000年为准备结婚购置房子,当时是以李某的名义按揭购买了一小户型房子,且由李某支付了15.8万元的首付款,之后双方领证结婚。于2001年3月取得房屋产权登记,房产登记于李某名下,同年5月双方花费7万元对房子进行了装修。在2005...


·一、离婚后财产和孩子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后财产和孩子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后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


·老公有精神病经常家暴怎么离婚吗
      可以。男方精神病经常家暴可以离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


·丈夫死了妻子回娘家儿子抚养权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父母自然就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孩子抚养权归属纠纷的案例,究其原因,是因为当事人对与抚养权相关的法律不熟悉导致的。那如果丈夫死了妻子回娘家儿子抚养权归谁?我们通过这个问题一起加深一下对抚养权的了解吧。一、丈夫死了妻子回娘家儿子抚养权归...


·起诉离婚后不出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后不出庭怎么办?起诉离婚后不出庭将会被按照撤诉来进行处理,因为起诉离婚的话是属于原告这一方提起的诉讼请求,如果自己都不出庭的话,在经过通知之后就会撤诉,当然如果是被告不出庭的话,还有可能会进行缺席判决,当然前提必须是通知到位。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


·诉讼离婚要多长时间
       离婚诉讼是常见的离婚方式,与协议离婚相比,这种方式下的离婚肯定是会花费更多时间、精力和金钱的,那到底诉讼离婚要多长时间?也就是说,多久离婚诉讼才能结束?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要多长时间 诉讼离婚所花的时间长短,也属于当事人最为关注的问题。当事...


·离婚时孩子在什么情况下归父亲
      离婚时孩子在什么情况下归父亲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


·离婚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方法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方法是什么?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


·协议离婚的风险有哪些,协议离婚有什么风险
      现实中,有关协议离婚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而协议离婚虽然比较快捷,但此时也会产生一些法律风险。那么这个协议离婚的风险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协议离婚的风险有哪些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