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债务处理中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破产清算债务处理中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二、破产清算债务处理清偿顺序
在破产清算时,对于债务需要按照一定的清偿顺序进行。
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普通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
首先应当清偿的是破产清算的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进行偿还的是公司职工的工资和相关的保险费用,这是为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其次是应当向国家缴纳的相关税款,最后的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资金不能按顺序清偿,那么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偿还。



·破产企业不服仲裁裁决起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破产企业不服仲裁裁决起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


·解除破产保护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解除破产保护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公司在申请破产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保护,提出破产保护的债务人要确定破产重组方案,还款的期限以及方式等。有时因为特殊原因我们会面临解除破产保护的情况,解除破产保护之后该怎么办?由的我们来为您详细解答。 一、解除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


·开发商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哪些程序
      开发商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哪些程序公司以及企业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的经营管理如果稍有不慎,就会造成“资不抵债”的情况,只能走到破产的地步。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满足特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清算。这是出于对于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那么,若开发商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哪些程序呢? ...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一、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破产财产应如何处置。很明显,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无法推进,只能终结;但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并非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对该财产不处置,债权人不答应,也不符合保护合法...


·公司法清算组备案时间是多久
      公司法清算组备案时间是多久为了防止企业在经营的时候逃避债务债权关系,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如果企业要宣布破产的话,按照公司法当中的相关规程,应该组织清算组人员对公司的现有财务进行清算。清算组织完毕后,公司才可以按照正常的秩序进行注销,宣布破产。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公司法清算组备...


·公司破产股东的连带责任吗?
      公司破产股东的连带责任吗? 一、公司破产股东的连带责任吗 公司破产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


·破产清算公司注册手续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破产清算公司注册手续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破产清算公司注册手续 第一步 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材料 时间:5—...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不适用,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1)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将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或清偿不仅优先于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税款,而且优先于同...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怎么办?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怎么办? 一、债权的清偿 根据《破产法》第46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此时,因债权到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清偿责任、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有担保物权的债权 债权人的债权依照是否有物权担保而划分为:有担保物权的债权、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怎么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怎么做?许多人都以为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之后,就结束了,但是事实不是这样。法院受理完,债务人还要处理一些相关事项,才能宣告破产。那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怎么做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怎么做1、指定管理人:...


·破产清算法人负责什么?
      破产清算法人负责什么?每个公司都有自己法定代表人,也就是公司的法人。公司的法人是这个公司的代表人,他可以代替公司进行一系列和商业有关的活动。有些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由于经营不善公司会进行破产来止损。那么,破产清算法人负责什么?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