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 一、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案件。也可以事后补救。即发生合同纠纷后的协商调解中,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约定法院管辖地,以防在协议执行不了时,能向有利于自己的法院提出诉讼。
二、向法院起诉追债需要哪些材料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诉讼是债务人实现债权最后的也是最有效的手段。相信很多债务人都不愿意通过打官司来追债,但是在无可奈何的必要时刻,债权人要及时起诉,并准备好各方面的资料来确保能够胜诉。要是不清楚该怎么收集相关证据的话,建议可以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必要时,也是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的。



·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样的?
      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对于干部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干部欠钱不还怎么办?对于干部欠钱不还的情况,应该保留好具体的证据,比如借款借据、欠款欠条、还款协议等,在多次催讨还是不得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公司债务与夫妻有关应该如何界定
      公司债务与夫妻有关应该如何界定 一、公司债务与夫妻有关应该如何界定? 夫妻一方从事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如何处理。对于该类债务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考量两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该经营活动是否取得了夫妻另一方的同意; 二是经营收益是否共享,即使夫妻另一方没有同意,但是经营收益...


·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一、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形成数额不小的欠款,这往往是企业的利润所在,严重时,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转。即使是正常的欠款,没有得力措施,也会形成呆、坏、死账,给企业造成困扰,结合本人在多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企...


·夫妻一方借钱没有离婚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借钱没有离婚共同债务吗?根据情况认定,如果为了生活所借的债务就是属于共同债务,否则就不属于。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


·司法解释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
      司法解释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


·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主要内容是什么?
      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主要内容是什么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主要内容在下文中我们阐述的很清楚,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主要讲述的是债权债务中发生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用专业的知识来进行解答,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还是需要先了解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内容,请看下文我们的分析。 一、债权项目 在编制合并...


·借条的诉讼时效过了应该怎么补救?
       一、借条的诉讼时效过了应该怎么补救? 借条的诉讼时效过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补救: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


·一、夫妻离婚存款转移是否合法?
      一、夫妻离婚存款转移是否合法?夫妻离婚存款转移显然是不合法的。在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平日不动声色的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账户的,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私赠现金难以举证,这种情况比较有风险,很可能造成鸡飞蛋打的结果。离...


·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 ?单位双方合作,就要订立合同,明确彼此的义务和权力,以及违约的惩罚,于是,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合同是无效的,那么其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是否还有效呢?不知道您有没有遇到过这个情形。下面我们就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是否有效进行解答。一、违约责任的定义违约责任:是...


·一、离婚财产与债务怎么处理?
      一、离婚财产与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