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一、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二、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首先经营者要清楚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从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我们可以知道,首要条件就是必须达到限定的人数,最少2人最多200人,其次注册资金的要求,最少不得低于500万元,最后也是所有公司都必须达到的条件,就是符合国家的法律的规定,不得违法。



·法人独资企业股东会决议范本怎么写?
      法人独资企业股东会决议范本怎么写? 法人独资企业一般来讲是不需要开股东会的,因此很多人对股东会这方面的知识就不够熟悉,一旦发生特殊原因开股东会之后,您都不知道法人独资企业股东会决议怎么写,其实股东会决议也是非常简单的,只需要把相关事项写清楚即可,下面为您带来了一篇范本,给您参考...


·公司法董事长产生是如何规定
      公司法董事长产生是如何规定 公司法董事长产生是如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1、《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


·如果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是否有奖金
      如果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是否有奖金 如果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是否有奖金? 有,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后,根据检举时效、检举材料中提供的线索和证据详实程度、检举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以及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按照以下标准对检举人计发奖金: (一)收...


·代理记账公司法人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代理记账公司法人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个公司的成立,有一个法人代表,还有投资的一些大小股东。对于一个公司,生产盈利是非常的重要的,公司上下职工,项目的运转,等等都是要用到资金的,所以公司的融资能力也是非常的关键。一个公司的融资能力,决定了公司的稳定情况。如果公司出现一些危机,往...


·分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对外收取保证金的行为是否合法
      分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对外收取保证金的行为是否合法?分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对外收取保证金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这需要根据分公司收取保证金的原因分析,如果是向员工收取保证金的话就是不合法的,但不管分公司收不收保证金都是可以签合同的。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


·两个股东属于合资还是独资企业
      两个股东属于合资还是独资企业?两个股东属于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的话只有一个投资者,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1)由一个自然人投资(2)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设立程序与解散程序相对来说较为简单(5)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主要依据企业主的个人意...


·分公司签合同后公司承担责任吗?
      分公司签合同后公司承担责任吗?1、分公司在法律上不是独立的主体,总公司要为其承担责任。当分公司和其他公司发生争议时,其他公司可以把总公司、分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或者可以只把总公司作为被告,要求赔偿。2、如果总公司想和分支机构隔离风险,不想为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建议设立子公司...


·新注册公司一年内可以变更持有人股份吗
      不可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作为设立公司的主体,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对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内容等由发起人一致决定。在公司设立成功后,发起人作为公司股东,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的继续发展和良好运行,保证公司资本的稳定性,若在短时间内就允许发起人转让其所持股份,就会给发起人利用...


·股东实物出资公司法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股东实物出资公司法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我们知道,股东联合出资成立公司已经成为现代公司成立的重要途径,并且股东出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实物出资、技术出资等。因为实物出资的特殊性,使得人们对她的关注度相对较高。那股东实物出资公司法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我们将会在下文中着重介绍。 ...


·公司法11条规定了法律规范的什么?
      公司法11条规定了法律规范的什么?公司法是我国重要的法律之一,它对于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合理职权分配,建立公司有效纪律和秩序具有深刻影响。对于公司法的学习不仅对于法律学习者也对于公司的相关人员也越来越重要。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解读有关公司法11条规定了法律规范的什么。 一、公司法1...


·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如何办理?
      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如何办理?隐名股东想要显名,直接适用《公司法》第71条第2款之对外转让股权规则。1、首先须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间达成股权转让合意,进而才能谈得上其他股东的同意问题,其他股东的同意才有意义。2、仅仅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能代替显名股东做出处分意思、处分行为,隐名股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