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医患投诉后医调委是怎么调解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上海医患投诉后医调委是怎么调解的?

《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

第三章纠纷调解

第二十三条(申请调解)

发生医患纠纷的,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调委申请调解。

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或者分别向医调委申请调解。患方当事人单独申请调解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患方当事人请求赔偿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医患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其可以向医调委申请调解,并与患方当事人共同接受调解。

第二十四条(申请调解的形式)

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调解,也可以口头申请调解;口头申请调解的,医调委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内容。

获悉医疗机构内正在发生重大医患纠纷的,医调委应当指派人民调解员开展现场疏导工作,并可以接受医患双方当事人的调解申请。

第二十五条(其他参加人)

患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其近亲属、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医患纠纷调解。受委托的近亲属、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出示近亲属关系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还应当同时出示执业证。

第二十六条(调解期限)

医调委应当自医患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调结。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医调委和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延长调解期限;超过约定期限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第二十七条(不予调解的情形)

医患纠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调委不予调解:

(一)一方当事人已经向卫生计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卫生计生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已经作出处理的;

(二)一方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经作出裁判的;

(三)其他不宜由医调委调解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调解员的确定)

医调委接受医患纠纷调解申请后,应当指定1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医患双方当事人选择1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第二十九条(调解员回避)

人民调解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医患双方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具有在医患纠纷所涉医疗机构工作经历的;

(三)与医患纠纷所涉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单位有利害关系的;

(四)医患双方当事人认为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其他情形。

医调委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告知医患双方当事人。

第三十条(调解保密)

医调委及其人民调解员应当对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未经医患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不得公开进行,也不得公开与调解有关的内容。

除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医调委在调解医患纠纷过程中获得的有关材料,不得用于调解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向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提供。

第三十一条(专家咨询)

医患纠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调委应当启动专家咨询程序:

(一)预估赔付金额超过10万元的;

(二)患者已死亡的;

(三)医患双方对争议事实存在重大分歧的;

(四)预估保险理赔金额超过10万元且承保机构建议的;

(五)其他需要进行专家咨询的情形。

咨询专家的选定,应当根据回避原则,从专家库中选取。必要时,可以根据调解工作实际,从专家库外另行选取咨询专家。

第三十二条(专家咨询意见)

医调委可以就下列事项征求咨询专家意见:

(一)医疗机构在执行诊疗规范、履行告知义务等方面是否存在过错;

(二)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三)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

(四)其他与争议事实有关的专业问题。

咨询专家应当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医调委的咨询事项提供意见,并在咨询意见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专家咨询意见书是医调委调解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公平调解)

人民调解员应当平等对待医患双方当事人,尊重当事人意思表达的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得压制、阻碍当事人发表意见,也不得偏袒一方当事人。

人民调解员应当在充分了解纠纷事实经过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适时向医患双方当事人提出解决纠纷的建议。

第三十四条(医患双方当事人的义务)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患纠纷进行先期核查,及时向医调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出初步意见。

医患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人民调解员要求,提供相关病历资料。

第三十五条(通知承保机构)

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调委可以在调解过程中,通知承保机构列席。

承保机构收到医调委列席调解通知但未列席的,不影响调解进行。

第三十六条(承保机构列席调解)

承保机构接到医调委通知后,根据下列情形列席调解,提供医疗责任保险专业服务:

(一)预估保险理赔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承保机构可以自行确定是否派员列席调解;

(二)预估保险理赔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承保机构应当派员列席调解,并就具体理赔事项提出意见。

本条前款有关预估保险理赔金额的规定,由市司法行政部门会同保险监管部门和承保机构协商后,适时进行调整。

第三十七条(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员应当根据公平自愿、合情合理的原则,按照调解规则,协助医患双方当事人确定纠纷解决方案。

医患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调委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医患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医调委印章后生效。

调解协议无财产给付内容,且医患双方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但人民调解员应当书面记录协议内容,并由医患双方当事人、人民调解员和医调委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十八条(保险理赔)

经医调委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书,是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司法确认)

达成调解协议后,医患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调解协议不能即时履行的,人民调解员应当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

第四十条(调解协议履行)

医患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书面建议)

医调委可以根据医患纠纷调解情况,向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机构提出有关预防医患纠纷的书面建议。

第四十二条(引导措施)

医患双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经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医调委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向卫生计生部门申请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其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不论是医方还是患方都可申请医调委进行医疗纠纷的调解,医调委接到上海医患投诉后会根据实际的纠纷进行调解,调解过程需要当事人双方的配合。一般情况下医调委会在两个月内调解完毕,如果对医调委的调解不满意的,可以直接申请诉讼解决。


·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是怎样的
      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是怎样的 1、上海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比例 (一)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居民大病保险包括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


·我国医疗纠纷起诉费多少
      我国医疗纠纷起诉费多少?对于医疗纠纷,如果双方不能很好解决,一般都会通过诉讼的方式,交由法院进行处理。因此,当事人除了要了解医疗诉讼程序,以及收集证据等方面的内容之外,还要知道医疗纠纷诉讼费的相关内容,毕竟这与自身利益有一定的联系。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医疗纠纷起诉费多少? 一、...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罪发生在医疗诊治活动中,但并不是所有的医疗事故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才可以。除此之外,了解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也是较为重要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的内容吧。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怎么写?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怎么写?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 甲方: 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 鉴于患者________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处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本着平等、自...


·深圳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深圳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我国今年来医患关系一直处于紧张状态之下,生病是任何人都无法避免的,在医疗诊疗的过程中,或由于患者不配合院方治疗,或者由于医疗人员未按照规范进行诊疗,导致医疗纠纷频发。不同的地点处理的方发是存在差异的,深圳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一、...


·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途径有哪些
      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途径有哪些一、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 社会原因: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备。目前,医患纠纷类案件的数量正呈上升趋势,但是,医疗赔偿的立法却相对滞后,对于医疗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及医疗鉴定等问题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医疗单位、病员都适用对自己有利的法...


·医疗过错鉴定做不出法院驳回诉送请求该怎么办?
      医疗过错鉴定做不出法院驳回诉送请求该怎么办?一,什么是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


·医疗事故赔偿方案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医疗事故赔偿方案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一、医疗事故赔偿方案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


·退伍军人医保报销多少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补助70%;2、老复员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无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伤残人员补助50%;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助25%。住院(含门诊特殊病)补助标准: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0000元(含)以下部分补助70%,10000元以上部分...


·刑法关于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刑法关于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关于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打架经法医鉴定达不到轻微伤可以治安拘留吗
      打架经法医鉴定达不到轻微伤可以治安拘留吗?打架经法医鉴定达不到轻微伤也可以治安拘留,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