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条件可以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该怎么申请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什么条件可以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该怎么申请

一、什么条件可以保外就医

根据《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规定,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如下: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①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②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③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④年龄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①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的;无期徒刑罪犯在无期徒刑执行期间的;

②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③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3)保外就医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监执行:

①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而刑期未满期的;

②骗取保外就医的;

③以自伤、自残、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④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⑤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⑥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不向公安机关报到的;

⑦违法犯罪的。

(4)保外就医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入执行刑期:

①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

②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③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保外就医该怎么申请?

(一)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书》,经分监区集体研究,上报监区审核,监区审核同意后,由分监区带罪犯到监狱医院进行医疗鉴定。

(二)医疗鉴定的诊断结论证明应由医院的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和业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医疗鉴定的证明材料应包含医疗主观证明、客观检查、化验等材料以及相关的病历复印件。

(三)经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将《保外就医审批表》和医疗鉴定结论连同其它证明材料,报监狱狱政管理处审查。

(四)经批准保外就医的,由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监狱应填写《提请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执行监督考察通知书》,发往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以便对罪犯的监督和考察。同时,监狱应将批准文书和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检察机关和原判法院。

在申请保外就医的时候,提出的申请理由需要符合规定,否则的话也是不被批准的,至于用什么理由可以保外就医,很显然就要求符合规定的情形。但是在一些情况下,也明确规定了是不得保外就医的,这些情形主要就有罪行严重,引起了较大民愤的;为了逃避惩罚而在狱中自伤自残的。


·住院病人医患协议书如何书写?
      住院病人医患协议书如何书写? 住院病人医患协议书 甲方:_____医院 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 邮政编码:_____ 乙方: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 邮政编码:_...


·医疗事故有什么特征2023
      医疗事故有什么特征?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务人员...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 医疗损害发生以后,需要对医疗损害进行司法鉴定,用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是几级医疗事故。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程序是怎样的?为了帮助您认识这方面的知识,我们为您整理了很多资料,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 医疗损...


·医患问题解决的部门都有哪些职责?
      医患问题解决的部门都有哪些职责? 其实都在说医患关系紧张,这也就证明了医患问题是一直存在的,我们想了解医患问题解决的部门都有哪些职责?其实根据相关的说法,最主要的职责就在于在医院的院长、以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来负责医疗投诉、纠纷处置工作。其他职责我们看下文。 一、解决医患有哪...


·医患纠纷解决途径2023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生老病死作为生活中特别常见的现象,特别是在医院中每天都在上演着这一幕,而且医疗纠纷的发生率也一直高居不下,医疗纠纷的处理是十分棘手的,而且由此带来的医闹等现象对社会的影响也是十分不好的。医患纠纷解决途径具体程序是什么呢?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


·医疗事故应该怎么样处理过程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


·医疗事故侵权责任法律是什么?
      医疗事故侵权责任法律是什么?1、医疗事故侵权责任法律需要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


·医疗纠纷协商合同范本
      医疗纠纷协商合同范本医疗纠纷协商合同 甲方: 医院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与患者关系:□患者本人、□法定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其他直系亲属 (若非患者本人,必须附授权文件、身份关系证明材料;如患者已...


·发生医疗事故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发生医疗事故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医疗事故是指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违规操作,违法相关法律的规定适用假药等或者是由于重大的医疗过失导致患者的人身受到损害的事故,这种医疗事故一般需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只有在某些情形下才要承担刑事责任。发生医疗事故以下情况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医疗事...


·手术中医疗纠纷责任划分和处理
      手术中医疗纠纷责任划分和处理一、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广西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广西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医疗纠纷的造成原因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