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虽然说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是常态,但现实中也有一些未造成伤亡的的事故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对事故的处理显然就与造成伤亡的处理不同了。那到底未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了《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 《通告》第二条规定:“本通告所称的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道路范围内依法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或者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可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但有本通告第八条中第三十四(非司机)、三十五(酒后)、三十六(单方事故)项情形的,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
二、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必须报警(拨打报警电话122,急救电话120、999),保护现场。如果事故发生地确属偏远或者找不到电话报警,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利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标划。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头、白灰等物品在地面进行明显标注。
若当事人对事故发生没有什么争议的话,那么允许当事人之间协商之后进行处理,而不是一定要报警处理。当然,如果不属于可以私了的事故范围,那么当事人私了之后也是无效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四川省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出现了人身伤害的话,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损害赔偿,因此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您可以根据此标准进行有关赔偿的计算。为了方便您查阅,今天,的我们就为您带来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请您仔细阅读。 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什么
      变得越发的频繁了,而各地也出台了相应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其进行规范。那么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什么?赔偿项目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什么?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可得到以下比较重要且关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处理交通事故一般处理都是协商解决,交警也是极力支持您协商解决问题,但是很多当事人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协商解决不了,就去打官司。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


·不构成伤残等级的车祸如何赔偿
      不构成伤残等级车祸的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住宿费、法医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16项。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


·交通事故定责之后赔偿比例怎么分
      发生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后,最大的问题是赔偿责任怎么划分。确定赔偿比例时,要区别这两种类型,一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二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接下来,我们就区分情况告诉您交通事故定责之后赔偿比例怎么分。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


·工伤保险一个月交多少钱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根据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率也不相同,一般是0.5%到2.0%之间,缴纳的费用也不一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酒后驾车处罚是怎样的
      酒后驾车处罚是怎样的?酒后驾车一般我们都认为是饮酒后驾车的情况,此时因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那自然就是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的。不过很多司机朋友对酒后驾车处罚的内容并不是很清楚,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酒后驾车处罚是怎样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


·一、交通肇事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肇事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肇事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


·一、交通事故逃逸情形?
      一、交通事故逃逸情形有哪些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全赔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全赔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井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对第三者责任的...


·交通事故骨折评残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骨折评残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骨折评残标准的规定如下: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