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二卖要怎么确定所有权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屋的所有权只有一个,所以对于多个买家而言,不可能都能得到房屋。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对于一房二卖我们要怎么确定所有权呢?其中一方获得了房屋所有权之后,对于其他的购买者可以要求卖方作出赔偿,那么一房二卖要怎么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房二卖要怎么确定所有权
1、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
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2、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
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3、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
二、一房二卖可以要多少赔偿
如果开发商将同一个房屋又卖给了第二个买受人并且已经过户登记的话,我们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向开发商索要赔偿,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从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即您可要求卖家赔偿的包括两部分:
1、赔偿实际损失,即赔偿您现在购买此房的损失,包括房屋的增值部分造成的损失。
2、惩罚性赔偿,即除了第一部分实际损失外,卖家还必须给您支付惩罚性赔偿,但最高金额不超过您已付的购房款。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一房二卖中确定所有权应该已经有了最基本的了解,但在实务中,由于一房多卖所涉及到的合同、证据等材料会比较多、比较复杂,所以您往往处理不好。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的保护你的利益,建议还是委托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二手房居间合同签完以后不买了,中介费可以退还吗?
      通过房产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越来越普遍。但随之也会带来一个问题,如果买家在签订了购房合同后,想撤销购买合同后,由于二手房居间合同的存在,那么中介费以及定金还会退还吗?这个问题想必是您十分关心和在意的问题。将对“二手房居间合同签完以后不买了,中介费可以退还吗?”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怎么计算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怎么计算卖商品房的过程中常常出现意料之外的事情,商品房买卖违约就是最普遍的体现。在发生商品房买卖违约以后,守约方可以主张商品房违约金。那么,商品房买卖违约怎么计算违约金?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依据合同约定 按照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


·二手房卖方跳价有什么表现
      现实中,不管是买卖怎样的房产,作为卖方肯定是卖出的价格越高越高,而买方当然就想以最低廉的价格购买到心意的房屋。这样的情况在二手房买卖中尤为明显,多数的都是卖方进行跳价。那实践中,二手房卖方跳价有什么表现呢?了解清楚这方面的内容,才能更好的知道卖方的意图,从而有个应对的方法。 一...


·房产中介佣金的作用是什么
      不管是通过房产中介租房还是买房,一旦达成了交易之后,则当事人需要支付房产中介一定的佣金。那具体来说收取房产中介佣金的作用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中介佣金的作用是什么 大致来说,你所支付的佣金能替你带来以下几方面的价值: (一)资金的节约:不...


·很多人都认为购买二手房更加划算,是普通家庭更能承受的,但比起
      很多人都认为购买二手房更加划算,是普通家庭更能承受的,但比起新的房子来说,购买二手房的危险性更大,而且面对购买二手房时,这其中的各个程序有十分的繁杂,一不小心就可能会遇到诈骗,那么二手房付款注意事项有什么呢? 买二手房注意事项之一:核实卖方身份 选择可靠中介 核实卖方的身份。...


·房子的主贷人能变更吗
      房贷主贷款人可以更改的情况:1、还款人变更需要到银行申请,银行同意后,签新的合同,然后银行会和还贷人去房管局(也可以委托银行去,看当地房管局是否可以接受委托)办理变更主合同的手续,把基本的证件都带上就行了,变更后在债务上是没有太大的变化。2、因借款人离婚、死亡等法定原因,需要变更...


·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首先,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房产公证的相关含义。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一个房屋的公证,主要就是指这个房子所涉及到的双方当事人所对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等进行的一个公证活动,这个公证是由所需要公证的当事人的来向国家公证机构申请的,公证机关根据法...


·购买二手房贷款流程是什么?
      购买二手房贷款流程是什么? 买房子是人生大事,能找到心仪的房子不容易,能够有经济实力负担这所房子也不是容易的事,能买到新房子最好,但如果有看中的二手房,倒也不失为一种选择。下面介绍一下购买二手房贷款流程,贷款购买二手房,既能满足购房人对房屋的需求,又能缓解购房人的经济负担,不失...


·存量房上网挂牌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存量房上网挂牌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对申请房地产买卖、租赁和公有住房差价交换交易信息上网挂牌所需的材料,不同城市的要求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挂牌买卖:①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挂牌出租:①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一、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一、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


·房屋转让办理公证是必须的吗
      房屋转让办理公证是必须的吗? 进行房屋的转让其实多数都是指就房屋进行买卖,此时除了要求当事人达成一致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书外,还要实际完成了房屋的过户手续之后,那么才能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有的人还办理了公证,那房屋转让办理公证是必须的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