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处理房产纠纷比较好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因民事行为发生房产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因拆迁补偿纠纷,先协商,后政府裁决和法院起诉。因单位内部建房,找有关行政部门解决等等。那么,到底该怎么处理房产纠纷比较好?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处理房产纠纷比较好
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可区别不同情况,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二、打房产官司应注意什么
1、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事项不符,给住户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
2、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老百姓买房子过程中总能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而每一种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不是所有的纠纷都只能通过打官司解决。上面我们为您介绍了“怎么处理房产纠纷”以及“打房产官司应注意什么”,购房者遭遇纠纷时,可以看看选择哪种方式对自己比较有利,当然也可以请律师协助解决,律师的实践经验比较丰富,能够及时快速地解决纠纷。



·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们知道,在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就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那么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确认是共同财产的话,就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分割。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吧。 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夫妻婚后购...


·房屋拆迁装修补偿的规定
      房屋拆迁装修补偿的规定一、房屋拆迁装修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第24条的立法释义明确了: 1、条例的立法原意在评估时是不考虑装修的; 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3、如果要对...


·我想离婚他想房子归他一个人否则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想离婚他想房子归他一个人否则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


·租房支付的定金可以退吗
      租房支付的定金可以退吗?定金不能退。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小孩该怎么做?
      很多父母都会对于离婚后财产分配的问题有疑问,对于给小孩的财产分配也会有些疑问。那么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小孩该怎么做呢?赠与房产过户的费用又是多少呢?离婚后赠与房产是一个很重要的财产分配,其中牵扯了很多情况,我们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整理,您若是感兴趣可以看看。 一、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


·租房纠纷法院上诉过程是怎么样的?
      租房纠纷法院上诉过程是怎么样的?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 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到农村买房是近年来不少城市常常会出现的一种现象。那么,农村房屋买卖有效的条件有哪些呢?如果当事人在进行农村房屋买卖时,不具备这些法律要求的条件,则该买卖就可能会认定为无效。那具体而言,在法律上,买农村房屋怎么才能有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农村房屋买卖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农村...


·男方出轨离婚房子分配会如何判决?
      男方出轨离婚房子分配会怎样判决呢?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并不一样,可能当事人亲眼看见,但法院没有看见,律师业没有看见,因此单...


·怎样防范现房买卖中的风险
      怎样防范现房买卖中的风险 针对购买现房可能出现的风险,买受人应积极予以防范。1、买受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房产商的实力,资质,及已开发楼盘的质量,销售情况,售后服务等都要进行必要的了解,同时要对拟购买房屋是否设定抵押、设定原因,是否被查封、查扣及查封、查扣等原因进行全面了...


·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子平分的三大情形
      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子平分的三大情形 (一)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的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应当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二)双方婚后买房,房产证上不管写了谁的名字,都要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三)双方父母在婚前,共同出资给自己的孩子买的房,小两口结婚后,房子视为共同共有,离婚...


·房产继承过户费要多少?
      房产继承过户费要多少?房产继承过户费要几千元不等,继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 2万元的公证费用 500元合同印花税 100元的登记费 5元的权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