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多长时间作出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要是劳动者需要申请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那么此时最好先了解清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什么,该如何提出申请。同时也不好忘了,对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法律规定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多长时间作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或者五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医疗卫生专家库的设置办法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由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另行制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审查。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3)组织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有关的诊断。专家组或者受委托的医疗机构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由参与鉴定的专家签署。
(4)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当事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有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当事人利益重大,因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综上,专业机构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当事人来讲是很重要的,当然这也是关系到相关事故处理的问题。实践中,要是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进行重新鉴定,必要时还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



·过年期间加班工资是哪几天
      过年期间加班工资是哪几天过年放假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工资需要根据安排加班时间来确定,在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等方式代替。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其他放假时间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我国的建筑工程和装修工程是不可分割的。建筑工程质量有保障,也就代表着地基打的稳。而装修工程更多的构造良好整洁明净的建筑内部环境。那么,今天,我们腰围您讲解的是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目录内容是什么? 1总则.1 ...


·一、追尾的士有没有误工费,要求误工费是合理的吗?
      一、追尾的士有没有误工费,要求误工费是合理的吗?追尾的士是可以要去对方赔偿误工费的,这一做法是合理的。如果追尾的事故对方是全责,如果人员有伤害,并且住院治疗,法律规定是有误工费的;如果没有人员受到伤害,仅仅是车辆受损,是没有误工费的,但由于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可以赔偿停运损失。二...


·对上班时间喝酒职工的辞退是否合法
      对上班时间喝酒职工的辞退是否合法?一般是合法的,因为该员工很有可能已经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女职工怀孕请假单怎么写?
      职工付出劳动的同时,享受各种待遇,其中就包括休假。职工的假期包括年休假、法定假日、产假和病假等。按照规定,女职工享有产假待遇,在怀孕后期可以向单位人事部提出休假,既然是休假,就要写一份请假单。那么女职工怀孕请假单怎么写?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女职工怀孕请假单怎么写? 产假...


·职工去世后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吗
      职工去世后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吗?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公民的合法财产依法可...


·劳动关系中违法行为有哪些?
      劳动关系中违法行为有哪些?1.企业用扣留档案等办法制裁员工违约跳槽 例子:一年前,上海某机械厂与应届毕业生小周(非沪籍)签订了劳动合同。厂方向小周所在高校支付了教育资助费,并将小周的户口落入该厂集体户。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小周必须为企业服务5年,如果小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是多少
      在新员工接受一份工作时,转正之前通常会有一段几个月不等的试用期,这是一个缓冲考察期,可以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互相了解,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标准都作出了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是多少?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约定试用期的规定 ...


·内蒙古职工工伤待遇是什么?
       工伤待遇标准 1 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90元。 2 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153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3 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


·员工拒绝加班时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是常有的现象,有些用人单位还会强制要求员工加班,如果员工拒绝,则要扣员工工资。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员工拒绝加班时单位可以扣工资吗?现实中,不少单位就是这样做的,下面我们来告诉您这样做是否合法。 一、员工拒绝加班时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我国劳动法...


·承包经营的企业发生工伤该怎么处理
      承包经营是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经营方式,是在坚持企业所有制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所有者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促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1988年2月27日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