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调岗不合适的辞退有补偿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调岗不合适的辞退有补偿吗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已经同意调岗降薪的,再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公司能否单方调整岗位问题,有三种情况是可以的:第一,员工不胜任工作时,即公司要有员工不胜任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依据,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单方调岗或者培训;第二,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还有一种情况是企业因生产需要而作出的临时的岗位调动或者安排。由于这是暂时、短时间的,公司要有足够的理由证明此安排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而且事先要有约定。除此之外,企业只能和员工协商调岗。用人单位也不得在未经协商也无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即便是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变化,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也应当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做出说明,如劳动者工作能力不胜任该岗位的要求,公司想调整工作岗位,就要拿出不胜任工作的事实证明,在这里建议公司的管理者,对于一些关键岗位,如销售、技术人员等应在入职工作时明确其录用要求及岗位标准,定期进行工作能力考核,约定连续或累计几次达不到要求,公司可以进行工作调整,这样会避免发生纠纷。二、企业调岗应该注意的事项1.合理的调岗必须是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并将变更的内容采取书面形式,双方签字2.调岗后应当保证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与调岗前基本保持不变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就变更岗位采取书面形式,但劳动者到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工作一个月以上的,则默认劳动者已同意变更工作岗位4.变更后的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不违反公序良俗用人单位不合理调岗的,比如调岗存在侮辱性调岗,调岗后降薪的,劳动者有权利拒绝调岗,要求按原合同内容继续履行。如果用人单位调岗具有合理性,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即使调岗后劳动者的工资 出现大幅下降,法院也会认定用人单位的调岗合法有效。



·聘金退还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聘金退还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聘金退还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怎么离婚? 《中华人民...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多久时间
      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下提出的时间,要是不小心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自然也就不会受理认定了,这对当事人来讲是很不利的。同时对于受伤职工来讲也要注意单位出现这样的情况,那通常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多久时间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多久时间 (一)工伤...


·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程序是什么
      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信息 申请人(应该是职工个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


·劳动合同法关于年休假的规定有哪些?
      单位里的职工在忙忙碌碌工作了一年以后,就会考虑申请放年休假。年休假可以让职工疲惫的身心得到放松,还可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降低人才流失。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年休假的规定有哪些?下文是关于劳动合同法关于年休假规定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年休假的规定有哪些职工连...


·湖北劳动合同最新内容?
      湖北劳动合同最新内容有哪些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 姓...


·厂房拆迁政府对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
      厂房拆迁政府对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搬迁的新地址是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所规定的地理范围之内或者当初公司明确说了要搬...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举证?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举证?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


·劳动合同书主要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书主要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1)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2)无...


·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登记吗?需要哪些材料?
      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登记吗?需要哪些材料?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登记吗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 《公司法》第七条?【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劳动仲裁调解书如何书写?
      劳动仲裁调解书如何书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如果出现了矛盾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都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在申请完仲裁之后就会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劳动仲裁调解书如何书写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的介绍,一起来看一下吧。 劳动仲裁调解书 请求事项:申诉人:姓名性...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怎么处理?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在离职后,另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职位,从而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需要向原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原单位遭受的损失超过了违约金,那职工还需要另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