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沙坪坝区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沙坪坝区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农村征地的情况日益增多。特别是涉及到农村房屋的征地,房屋是农民的立身之本,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沙坪坝区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沙坪坝区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一、 土地补偿费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由区征地办代为划拨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二、农村房屋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按附表一标准补偿;

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22000元;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构(附)着物按附表二、三标准据实清理补偿;林地面积按林业部门相关规定计算补偿,也可按每亩定额补偿22000元。

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构(附)着物补偿费由区征地办公室直接支付给权利人;其余地上构(附)着物补偿费由区征地办公室按综合定额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参照附表二、三标准补偿给权利人,剩余部分在街道、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实际进行分配。

对征地中已实施补偿的农房,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依法予以注销。

征地范围内需拆除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持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人员的住房,其房屋按附表一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不予安置住房。

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以外的,不拆迁、不安置。但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宅基地时,房屋的补偿及安置按征地时的有关规定办理。

征地范围内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

三、 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企业建(构)筑物,按重置价格计算补偿费后,原建(构)筑物归国家所有,由征地部门负责处置。

被拆迁企业的搬迁损失费(含设备搬迁损耗、停工损失及搬迁费)按所搬迁设备折旧后净值的15%—20%计算。企业建(构)筑物重置价格、设施设备现值可在中介机构评估基础上进行认定。

违法建设内的设施设备搬迁不予补偿。

四、被征地单位(不含被征地的农村居民住户)的水、电设施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

有线广播线路、闭路电视线路、天然气安装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电话移装按电信部门规定的移机费标准补偿。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偿。

不能提供水、电等设施实际安装费用票据及其他依据的,按附表4标准补偿。

五、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

(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五)天然野生杂丛。

根据相关规定,沙坪坝区房屋拆迁的补偿项目包括了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以及房屋附着物补偿费等等。在政府对房屋拆迁的决定下发通知之后,农民在地上栽种的花草和树木政府不会进行补偿。


·对于天津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对于天津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征...


·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都有哪些内容?
      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都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要想利用土地获益就必须先取得土地使用权,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渠道有多种,除了常见的土地使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外,我们还可通过国家政府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而获得土地使用权成为新的土地使用者,但不论是出让方还是受让方其行为准则或手续办理都必须...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建水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


·拥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的回迁房,实际上和普通的商品房就没有
      拥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的回迁房,实际上和普通的商品房就没有区别。这一类的回迁房在拆迁的时候,应该来说拆迁补助款和商品房的补助款不会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长春市范围内居住回迁房的有关居民遇到这种情况,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长春市回迁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长春市回迁房标准是怎么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我国,土地是国有的,个人或组织一般都只有土地使用权,即国家可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民或机构,受让方也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国家对于这方面有一定的解释规定,任何程序的操作都是需要按照一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国有土地使用...


·山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指因国家或集体等公共利益的需要(这是国家征地的必备条件、前提),国家对土地进行强制性的征收,并进行土地补偿的行政行为,现在随着城市和农村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出现国家征收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山东完善征地补偿政策,山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最迟5年调...


·房屋产权到期土地使用金要多少
      房屋产权到期土地使用金要多少我国实行的是70年土地使用权转让,因此,到70年期满后,可以再继续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金,就可以继续享有房屋所有权。”“按照规定续期”表明,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续费与否视当时政府财政的收支而定,主动权掌握在政府手中。按照新颁布的《物权...


·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最新的消息有哪些?
      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最新的消息有哪些? 一、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最新的消息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土地出让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土地出让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土地出让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使用者就需要支付出让金,这部分钱是需要缴纳税费,而且不止一种税,这是很多人不熟悉的地方,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土地出让缴纳的税费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出让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一)营业税及附加...


·出口报关流程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出口报关流程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也不断繁荣起来,我们的一些商品也不断的向国外畅销,在出口的时候,我们需要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的详细情况,海关审查过后,无误便予以通行,那么在具体的出口报关流程是怎样的呢?您跟着的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出口报关流程...


·无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
      无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含义,简单来说,就是指土地使用者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后,再进行转移的行为,其中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并且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或者出让都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无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呢?下面我们来为您介绍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知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