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解决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冲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我国,工艺美术品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诸如手镯、耳坠、项链、戒指、装饰性玻璃制品、装饰性篮筐、装饰用的瓷器、艺术陶器、花瓶、小雕像、镶嵌画、人造花、人造水果、人造灌木枝等,这些工艺美术品属专利法范畴,不受著作权保护。

    绘画、书法、摄影、影视、图形等作品首次用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受著作权之保护;在同类产品上再次使用该作品的,则由专利法调整,不为著作权法保护。

    为解决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这一重合,可采取“一次卖绝”,是指绘画、书法、摄影、影视、图形等作品用于工业品外观设计时,著作权人必须将在该产品上使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转让给生产者。权利转让后,该产品则同上专利法调整,不再适用著作权保护制度。“一次卖绝”的办法有以下特征:第一,生产者首次将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在产品上使用,必须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第二,作品的著作权人必须将在同类产品上使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卖绝。第三,“一次卖绝”后,该产品只适用专利法,取得外观设计专利的,他人不得仿制,未取得外观设计专利的,任由他人复制。第四,该作品在不同种类的产品上使用的权利,仍属于著作权人。按照这种办法,绘画、书法、摄影、影视、图形等作品首次用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适用著作权法;在同类产品上再次使用该作品的,转为专利法调整。


·著作权法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六章第五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即:著作权法,也就是版权法,是用来调整著作权关系的基本法律,其核心是保护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权利的法律。

    狭义的著作权法是指集中、系统地调整著...


·作品著作权如何登记?
      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著作权人原始取得或继承遗产、接受遗赠、法定承受取得著作权的作品登记申请。通过转让、赠与或互易取得著作权的作品登记请填写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
各栏目填写要求:

填写“作品信息”说明:
1 作品名称
填写申请...


·使用他人作品进行演出的规定
      在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合同中,著作权法在原第35条中规定,表演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这次修改著作权法,第36条规定为:“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表演者(演员、...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著作权权属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著作权权属: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汇编作品著作权权属: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


·著作权的权利主体有哪些?
      著作权人包括:(1)作者;(2)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为了更好地实施著作权法,全面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建立著作权代理组织已势在必行,没有合法的著作权代理组织的有效工作,著作权法赋于著作权人的权益都不可能实现。著作权代理组织,就是著作权法第八条所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n...


·著作权人详解
      

1。作者是著作权人。作者,是指创作作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指出:“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也就是说,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


·著作权法的内容
      二OO一年十月二十七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后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共有六章六十条。

    第一章:总则。阐述了著作权法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宗旨,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调整的对...


·侵犯著作权会构成犯罪吗?
      所谓侵犯著作权罪, 是以营利为目的, 违反著作权法规定, 故意侵犯他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 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什么是作品的合理使用?
      所谓合理使用, 是指在特定情况下, 使用他人受保护的作品,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 不向其支付报酬, 但应注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 并且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 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具体包括: (1)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 使用他人已...


·如何确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 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条第( 三) 款规定, 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工作, 提供工作条件开发, 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开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