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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保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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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由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组成,著作权的保护期,是指依法律的规定著作权人对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由“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四种权利组成;

    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由“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十三种权利组成。

    著作权的保护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是:

    一、公民(自然人)的作品:

    1、“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

    2、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公民(自然人)合作的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位著作权人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含职务作品):

    1、署名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

    2、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对于创作完毕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3、电影、摄制作品、采用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其他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自作者创作完毕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涉及著作权保护期的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中指出:“涉及《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作品的保护期,如果是公民的适用前述“公民(自然人)”作品的保护期,即《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适用前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的保护期,即《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如果因署名权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可按下述原则处理:

    一、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署名顺序;

    二、没有约定的,按创作作品时付出的劳动、作品的排列、作者的姓氏笔划确定署名顺序。


·著作权人的财产权
      著作权人的财产权,是从著作权人发表、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创作的作品而产生的财产权,它与著作权人的人身权的不可转让不同,是可以转让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下列财产权:

    一、复制权。即以印...


·著作权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具有作者资格的人该条规定:

    一、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二、由法人或者其...


·权利解读——发表权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发表权,是著作权人完成创作后,决定是否将自己的创作公诸于众,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将作品公诸于众的权利,该项权利是作者...


·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的规定
       数字化制品,是指将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以数字代码形式固定的有形载体,包括激光唱片(CD)、激光视盘(LD)、数码激光视盘(VCD)、高密度光盘(DVD)、软磁盘(F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DVD-ROM)、集成电路卡(1CC ard)等。...


·权利解读——署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指出“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是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换言之,即是著作权人有权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注明自己的名字、名称的权利,作者是公民的,还可以注明自己的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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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解读——传播权
      传播权指著作权人享有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权利。传播权包括表演权、播放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内容。

    播放权主要指著作权人享有将其作品在电台广播、电视台播放、互联网传播和通过放映机、扩音器等设备播放的权利。著作权法第...


·邻接权——录音制作者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法对录音未作如录像那样有作品和制品之分,而均把录音制品纳入邻接权之中。

    录音制品制作者包括音像出版社、广播电台和其他录制录音制品的人。录音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制品享有邻接权。录音制作者有权在其制作的录音制品上署...


·谁来为背景音乐“买单”
      香港的娱乐业很发达,有着一大批多产的词曲作者,新歌新人层出不穷。许多内地歌迷耳熟能详的流行歌曲都是由香港音乐人创作演唱并传入内地的。与其发达的娱乐业相适应,香港有着一套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音乐版权在内的各种知识产权在这里得到充分的保护。让我们来看一看香港的音乐版权保护、管...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应该归谁
      委托作品,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报酬,由作者按委托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创作的作品,如某酿造厂委托作者创造“酒歌”或者某人委托作者为自己创作回忆录,通过这种形式产生的作品,属委托作品。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在...


·权利解读——修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了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享有修改权,即对著作权人创作的,已发表或者没有发表的作品享有修改的权利,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的修改权不仅体现在对创作作品的立意、观念和文字上的修改,还体现在对已发表的作品的收回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诸方面。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从作者创作出作品后才产生的,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和剥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以下人身权:

    一、作品的发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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