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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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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是每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凭据,而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或证明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解除劳动关系除了双方协商解除之外,用人单位也可以单方面的解除,那么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书该如何书写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一一道来。

一、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书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
兹有□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于××××年××月—××××年××月在我公司任×××职务。
现双方协商一致,于××××年××月××日正式解除劳动关系。
截止××××年××月××日,该前员工所有离职手续已办理完毕,在我司已无任何遗留问题。
并兹证明该员工:
□与我司签署过《保密协议》及《竞业避止协议》。
□未与我司签署过《保密协议》及《竞业避止协议》。
本证明书只限于证明员工与我司劳动关系存续及解除,我司不承担未经授权将本证明书作为他用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年××月××日
二、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情形
《劳动合同法》
1、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但是必须在一个月前通知当事人才可。如果并非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的,原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补偿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解雇补偿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追回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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