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修正案九加重处罚行贿的依据,不足之处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国立法机关可以对现行法律作出修改,但必须是建立在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在作出该改变后,能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调和矛盾等作出贡献。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加重行贿的处罚,是建立在加大防腐的力度基础之上的,其重点是放在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上,是为了使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刑法修正案九加重处罚行贿的依据和不足之处吧。

一、修改受贿罪的合理依据
在刑法立法中,对受贿罪的起刑点进行明示数额的规定导致灵活性不足。现行刑法对受贿数额的规定是1997年通过《刑法》第383条明确规定的,且全国通用,长期不变,这很难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尽管法律的稳定性与严肃性应当通过法律规定予以体现,但我国幅员辽阔,区域经济发展十分不平衡,在全国范围内对数额犯执行一个标准,实际上违背了刑法的精神,反而失去了法律的严肃性与公平性。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来替代原来的明确数额,并配之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数额”规定的司法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结合“两高”的司法解释来确定相应的定罪处罚的数额标准。这样不仅使法律能适应并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更有利于法治社会的进步与稳定。
现行刑法除对犯罪数额规定过僵外,对犯罪情节因素的重视也不够。现行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犯罪的情节虽不具有犯罪构成事实的意义,但却与违法性、有责性具有密切的联系,又能说明罪行的程度。在犯罪性质相同的犯罪中,犯罪情节不尽相同,犯罪的违法与责任程度也不一样。因此分清各犯罪行为的情节属哪个层次,对于正确量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然而,现行刑法却将受贿罪数额作为设定受贿罪法定刑幅度的最主要依据。笔者通过分析案例发现受贿10万元以上的案件,数额的多少无法与刑罚的轻重建立起有效联系。
因此,受贿罪的社会危害性除了直接体现在受贿的数额多少上,还具体体现在对国家利益的损害程度、社会影响的大小、受贿次数多上、滥用职权与否等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之中。《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以情节和数额来确定受贿罪的处罚标准,不仅增强了刑罚处罚的灵活性,全面反映具体各罪的社会危害性,更重要的是让有些数额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但犯罪情节严重的“人民公仆”不想腐也不敢腐。
《刑法修正案九》将罚金刑增设到对受贿罪及行贿罪量刑的体系中,对于受贿者来说,增加罚金刑能够使犯罪情节较轻、受贿数额较少的犯罪人不至于太过逍遥。
而且,“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对于处在第二阶梯的犯罪人来说,通过罚金的使用给犯罪分子留下一部分财产,有利于犯罪分子回归社会后的再造,也有利于我国刑法为逐步向轻刑化过渡创造条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行贿者来说,增设罚金刑一方面可以给想贿赂而没有贿赂的人以思想上的警戒,使他们在权衡犯罪成本与犯罪收益后打消贿赂的念头。另一方面,还可以给已经贿赂了的犯罪分子以重创,剥夺其再犯罪的的资本,消除其犯罪的能力。以达到从源头遏制行贿行为的发生。
罚金作为犯罪的法律后果,必须与犯罪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相适应,而犯罪的危害程度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又是由所有的犯罪情节决定的。由此看来,《刑法修正案九》对受贿罪量刑的修改可谓是环环相扣。
二、《刑法修正案九》存在的不足之处
对于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行贿者来说,让其走上不归路的不是其天生而来的本性,而是在人民赋予其权力以后,越来越多的纷至沓来的权力与金钱的诱惑。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妄想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获取既得利益的人来说,夺国家工作人员之“权力”,夺妄想之人之“资格”,才能让国家工作人员认清自己权力背后的责任,让妄想之人脚踏实地。
资格刑的优点是其他刑罚不可替代的。从我国刑法看,资格刑主要有惩罚功能、警戒功能和防卫功能。资格刑最大的优点之一,就是有助于确保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等领导机构的信誉,国家工作人员作为人民的公仆,应该是受人民信赖的人。
所以,对于受贿罪而言,笔者认为除了对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外,对于处于受贿罪犯罪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上的犯罪分子也可以夺其政治权利。但基于剥夺第一阶梯与第二阶梯上的受贿罪犯罪分子所有政治权利有“刑罚过重”之嫌,所以为了达到实质均衡,要进一步细化资格性的内容。应当单独设立剥夺其担任公职的权利,规定其不得在担任国家工作人员或受聘从事公务。而对于行贿罪犯罪分子资格刑的剥夺,如果是单位行贿,可以通过限制其营业范围以达到对其进行某种活动资格的限制。如果是个人,可以剥夺其从业资格。笔者认为,通过剥夺他们的资格,即可以达到“保障权利”与“惩治犯罪”的均衡,又可以对贿赂犯罪起到预防作用。还能与国际公约接轨。
受贿,大多数是跟钱挂钩的,在刑法修正案中,根据受贿数额、具体受贿情形的不同,受惠者需要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此外,如果该受贿案对他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受贿者和行贿者都需要对该受害者进行损害赔偿。当然,无论各类条款在字以上多么完美,但在司法实践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故刑法修正案九加重处罚行贿的规定也是存在着不足之处的。



·认罪认罚具结书怎么写?
      坦白从宽历来是我国司法机关办案适用的原则,对于自首认罪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可以按照认罪从宽原则办案。犯罪嫌疑人对罪行供认不讳,表示接受刑罚的话,会签署一份认罪具结书。这份文件是法院出具的,那么,认罪认罚具结书怎么写?下面本站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一、认罪认罚具结书怎么写?认罪认罚从...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概念是什么?
      森林是人类宝贵的资源,与自然环境、动物保护、以及工农业生产都有着十分紧密的关联,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控制森林树木砍伐,保证良好的森林再生循环,我们国家对林木采伐实行了许可证管理制度,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严禁盗砍盗伐,否则从严从重处罚,那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概念是什么呢...


·拒不申报财产拒执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刑事犯罪曾在这侵犯人身的犯罪行为以及侵犯他人的财产的犯罪行为不认识哪种犯罪行为都是需要进行严厉的处罚的。但是很多人其实实际上对于我国的刑事犯罪罪名并不是特别地了解。比如说很多普通老百姓就想了解一下。拒不申报财产拒执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拒不申报财产拒执罪的法律规定是什...


·被行政拘留可以做律师嘛
      被行政拘留可以做律师嘛?被行政拘留过夜可以做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二、哪些人不能做刑事辩护律...


·犯罪未遂怎么判定?
      犯罪未遂怎么判定? 犯罪未遂的判断方法主要有两种: 1、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划分 实行终了的未遂,把实现犯罪意图必要的行为实施完毕的未遂。如杀人后以为被害人已死而离去,被害人实际未死的情形。在投毒杀人时,毒药已经投放完毕、被害人已经服下毒药未死的情形;窃取赝品的;打开保险柜,...


·当事人假想防卫能否故意犯罪
      一,当事人假想防卫能否故意犯罪依据有关的法律原理,假想防卫只要自己的行为造成直接的伤害就是故意犯罪,“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


·犯了逃税罪怎么量刑2023
      犯了逃税罪怎么量刑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


·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首先,聘请律师...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包括哪几种?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包括哪几种?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分为四种: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其中:1、犯罪预备是故意犯罪过程中未完成犯罪的一种停止形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2、犯罪未遂是指已...


·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是谁
      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是谁 一、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是谁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照不同的情况分别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部门。具体...


·我国法律规定的逃避商检罪是什么意思?
      我国法律为了严格众多企业的商业行为,特意规定了包括逃避商检罪在内的众多刑罚,以减少相关违法行为。可是,很多人对相关罪行的具体内涵不太清楚。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逃避商检罪是什么意思?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规定的逃避商检罪是什么意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