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修正案九加重处罚行贿的依据,不足之处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国立法机关可以对现行法律作出修改,但必须是建立在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在作出该改变后,能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调和矛盾等作出贡献。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加重行贿的处罚,是建立在加大防腐的力度基础之上的,其重点是放在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上,是为了使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刑法修正案九加重处罚行贿的依据和不足之处吧。

一、修改受贿罪的合理依据
在刑法立法中,对受贿罪的起刑点进行明示数额的规定导致灵活性不足。现行刑法对受贿数额的规定是1997年通过《刑法》第383条明确规定的,且全国通用,长期不变,这很难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尽管法律的稳定性与严肃性应当通过法律规定予以体现,但我国幅员辽阔,区域经济发展十分不平衡,在全国范围内对数额犯执行一个标准,实际上违背了刑法的精神,反而失去了法律的严肃性与公平性。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来替代原来的明确数额,并配之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数额”规定的司法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结合“两高”的司法解释来确定相应的定罪处罚的数额标准。这样不仅使法律能适应并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更有利于法治社会的进步与稳定。
现行刑法除对犯罪数额规定过僵外,对犯罪情节因素的重视也不够。现行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犯罪的情节虽不具有犯罪构成事实的意义,但却与违法性、有责性具有密切的联系,又能说明罪行的程度。在犯罪性质相同的犯罪中,犯罪情节不尽相同,犯罪的违法与责任程度也不一样。因此分清各犯罪行为的情节属哪个层次,对于正确量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然而,现行刑法却将受贿罪数额作为设定受贿罪法定刑幅度的最主要依据。笔者通过分析案例发现受贿10万元以上的案件,数额的多少无法与刑罚的轻重建立起有效联系。
因此,受贿罪的社会危害性除了直接体现在受贿的数额多少上,还具体体现在对国家利益的损害程度、社会影响的大小、受贿次数多上、滥用职权与否等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之中。《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以情节和数额来确定受贿罪的处罚标准,不仅增强了刑罚处罚的灵活性,全面反映具体各罪的社会危害性,更重要的是让有些数额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但犯罪情节严重的“人民公仆”不想腐也不敢腐。
《刑法修正案九》将罚金刑增设到对受贿罪及行贿罪量刑的体系中,对于受贿者来说,增加罚金刑能够使犯罪情节较轻、受贿数额较少的犯罪人不至于太过逍遥。
而且,“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对于处在第二阶梯的犯罪人来说,通过罚金的使用给犯罪分子留下一部分财产,有利于犯罪分子回归社会后的再造,也有利于我国刑法为逐步向轻刑化过渡创造条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行贿者来说,增设罚金刑一方面可以给想贿赂而没有贿赂的人以思想上的警戒,使他们在权衡犯罪成本与犯罪收益后打消贿赂的念头。另一方面,还可以给已经贿赂了的犯罪分子以重创,剥夺其再犯罪的的资本,消除其犯罪的能力。以达到从源头遏制行贿行为的发生。
罚金作为犯罪的法律后果,必须与犯罪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相适应,而犯罪的危害程度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又是由所有的犯罪情节决定的。由此看来,《刑法修正案九》对受贿罪量刑的修改可谓是环环相扣。
二、《刑法修正案九》存在的不足之处
对于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行贿者来说,让其走上不归路的不是其天生而来的本性,而是在人民赋予其权力以后,越来越多的纷至沓来的权力与金钱的诱惑。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妄想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获取既得利益的人来说,夺国家工作人员之“权力”,夺妄想之人之“资格”,才能让国家工作人员认清自己权力背后的责任,让妄想之人脚踏实地。
资格刑的优点是其他刑罚不可替代的。从我国刑法看,资格刑主要有惩罚功能、警戒功能和防卫功能。资格刑最大的优点之一,就是有助于确保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等领导机构的信誉,国家工作人员作为人民的公仆,应该是受人民信赖的人。
所以,对于受贿罪而言,笔者认为除了对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外,对于处于受贿罪犯罪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上的犯罪分子也可以夺其政治权利。但基于剥夺第一阶梯与第二阶梯上的受贿罪犯罪分子所有政治权利有“刑罚过重”之嫌,所以为了达到实质均衡,要进一步细化资格性的内容。应当单独设立剥夺其担任公职的权利,规定其不得在担任国家工作人员或受聘从事公务。而对于行贿罪犯罪分子资格刑的剥夺,如果是单位行贿,可以通过限制其营业范围以达到对其进行某种活动资格的限制。如果是个人,可以剥夺其从业资格。笔者认为,通过剥夺他们的资格,即可以达到“保障权利”与“惩治犯罪”的均衡,又可以对贿赂犯罪起到预防作用。还能与国际公约接轨。
受贿,大多数是跟钱挂钩的,在刑法修正案中,根据受贿数额、具体受贿情形的不同,受惠者需要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此外,如果该受贿案对他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受贿者和行贿者都需要对该受害者进行损害赔偿。当然,无论各类条款在字以上多么完美,但在司法实践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故刑法修正案九加重处罚行贿的规定也是存在着不足之处的。



·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商检徇私舞弊罪】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后果,是指导致依法不应进出口的商品进出口,依法应当进...


·诈骗罪主观故意的认定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诈骗罪主观故意的认定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在司法实践中,诈骗罪的客观要件,认定比较容易。但被告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属于被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范筹,异常听见像,被告人到底其怎么想的,只有他自已清楚,外人不得而知。因心理状态的抽像性决定了诈骗罪的主观犯意认定存在一定的难度,也是司法实践...


·新刑法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怎么判?
      一、新刑法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


·行贿未遂能构成犯罪吗?
      一、行贿未遂能构成犯罪吗?行贿罪是一个数额犯,行贿的数额必须是达到较大才能构成犯罪,所以行贿未遂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但如果是认定行贿未遂也构成犯罪的话,那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


·一、西安打麻将拘留的时间是多久?
      一、西安打麻将拘留的时间是多久?《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打麻将本身是不违法,是一种娱乐行为,是公民的自由,法律对此...


·诈骗未遂没判刑符合法律规定吗
      诈骗未遂没判刑符合法律规定吗《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诈骗应当按照诈骗数额定罪量刑,如果诈骗未遂,法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


·给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给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


·偷税漏税最高可判刑多少年徒刑
      偷税漏税最高可判刑多少年徒刑逃税数额在千万以上,属于数额巨大,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


·非法收购、运输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多久?
      这个世界,有一些人在想办法保护野生动物,有一些人却在绞尽脑汁利用它们创造出丰厚的利润,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我们在为那些濒危野生动物打抱不平时也需要了解我国法律有关的规定,那么非法收购、运输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多久?接下来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个人信息被泄露的事情,严重者会对我们的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现在全社会都对泄露他人信息的行为深恶痛绝,刑法修订案也在这方面不断完善,并且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了量刑标准。那么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介绍下。 一、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


·妨害作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有哪些
      妨害作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有哪些妨害作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犯罪的直接客体有所不同。虽然两罪的直接客体都是简单客体,但前罪侵犯的是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后罪侵犯的则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追诉和刑罚执行活动。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前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