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以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一些大城市,由于在购买房产方面做出了限制,因此有一些不具有购房资格的人,往往会选择借用他人名义购房。但要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否可以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可以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吗?
房屋买卖过程中,不具备购房条件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以他人名义参加单位集资建房、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及无法办理住房贷款而以他人名义购买住房等等。无论在何种情形下,买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都存在极大风险,一旦被借名人不诚信,买房人的权利很难得到保障,甚至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买房人不应借用他人名义购房。
房屋权属证书是登记机关颁发给权利人作为其享有权利的证明,判断一套房屋的产权归谁所有的标准就是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可见,我国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所有权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登记在谁名下,谁就享有所有权。
因此,买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必然结果是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被借名人名下,被借名人享有产权人的全部权利。如果买房人要求被借名人过户而被借名人拒绝过户,除非买房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购买该房屋的出资事实,否则买房人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如果买房人与被借名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买房人也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而只拥有返还出资请求权;如果被借名人将房屋再出售,买房人无权向新产权人主张权利,只能要求被借名人赔偿损失。可见,买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存在极大风险,建议买房人不要借用他人名义购房。
二、借名买房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一)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登记人发生纠纷的
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这里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借名购房达成了书面协议,或有证据能够证明借名的事实。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实际出资人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除外。
(二)一方当事人确实为购房出资,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系借名关系的
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在此情形下,出资人只能向对方当事人主张双方形成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出资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无论是出借方反悔,或者该房被法院查封等等情况是普遍存在的,所以您应该重视。建议您尽量不要采取法律不允许的途径去买房,万一买到问题房,将影响您今后的起居生活。若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离婚房产评价格不公证怎么办?
      离婚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诉讼的离婚财产分割是由法院判决,而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是由双方商量签署财产分割协议决定。那么我们接下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后是否需要房产公证如果离婚房产评价格不公证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是否需要房产公证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两个对离婚、财产...


·通常要是从开发商手里购买商品房的话,此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通常要是从开发商手里购买商品房的话,此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比较固定的内容,也算是格式合同的一种吧,不过这是由房建局制定的。而要是买卖二手房房屋的话,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其实可以自由约定房屋买卖协议的内容。那到底这个二手房屋买卖协议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二手房屋买...


·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1、 租房的时候要对房屋周边的环境先了解一下,特别是要选择治安条件好的地方,这样才比较有安全保障。最好是选择离上班单位近的地段,这样上班和生活都方便,而且还可以节省交通费用。2、如果是经过中介公司来租房的话,要综合比较各中介公司的服务和实力,货比三家,从中选择规模较大,服务质量好...


·夫妻现住房为男方首付男方名字离婚房子归谁?
      新婚姻法出台后,关于家庭财产尤其是房产如何判断归属、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引起了广大群众的热切关注,由于在实际生活中,婚姻和房产的关系问题十分复杂,如婚前还是婚后买房,全款还是贷款买房、出资人是男女中的一方、还是男女双方,是一方父母还是双方父母,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等等,...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不负责任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不负责任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者是因为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屋是因为出租人未及时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使得房屋未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下,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而致使...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由于很多人都缺乏法律经验,法律知识普及不够广泛,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都很少能做到认真仔细,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纠纷时有发生。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该怎么办?下文是关于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一、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的确...


·夫妻离婚房产分配是怎样的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会涉及到房产的分配问题,这也是离婚夫妻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毕竟与自己的利益是密切相关的。那么实践中夫妻离婚房产分配是怎样进行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新婚姻...


·离婚房屋过户给子女费用是多少?
      离婚不仅涉及到人身关系还涉及到与人参相关的财产及子女抚养的问题,离婚涉及到房屋产权变更的问题,当事人双方离婚把房屋过户给子女的不在少数,那么离婚房屋过户给子女费用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具体介绍一下涉及的相关问题。 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以下三...


·公民在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怎么写
      一、公民在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怎么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


·按揭房怎么加老婆名字,需要多少费用 ?
      按揭房怎么加老婆名字,需要多少费用 ?一、按揭房的概念 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 按揭:又分为法定式按揭和公义式按揭两种形式。法定式按揭:是指交现有的房地产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


·房子是老百姓最重要的固定资产,现在有不少人都青睐于购买二手房
      房子是老百姓最重要的固定资产,现在有不少人都青睐于购买二手房。同新房一样,二手房也应该具备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可能很多人都过度关注房产证而忽略了土地使用证,其实这是不对的。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那么买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下面请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买二手房没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