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分类具体有几种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就交通事故而言,其实也是根据实际造成的程度不同而进行分类的。不同损害程度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其中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交通事故分类具体有几种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交通事故分类具体有几种


1、按事故责任分类

根据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方涉及的车种和人员,在统计工作中常将交通事故分为4类。

(1)机动车事故

机动车事故是指事故当事方中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视为 机动车事故,因为在道路上行驶,机动车相对为交通强者,而非机动车或行人则属于交通弱者。机动车驾驶人员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的事故包括:违反安全驾驶规 程,违反限制车速的规定(如超速行驶等), 强行超车、逆行,通过交叉路口不减速,左右转弯及掉头不适当,违反停车或临时停车规定,违反优先通行的原则,路口闯红灯,与前车不保持安全间距,装载不适 当,酒后开车,机械故障,过度疲劳,违反铁路岔口通行规定以及摩托车、轻骑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行车等所造成的交通事故。

(2)非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是指自行车、人力车、三轮车、畜力车、残废人专用车等按非机动车管理的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在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事故中,非机动车 一方负一半责任的应视为非机动车事故。因为非机动车与行人相比,非机动车属于交通强者,而行人则属于交通弱者。其中,骑自行车人违反交通法规,包括在快车 道上骑车,逆行,骑快车,左右转弯时无视来往机动车而猛拐,在交叉路口闯红灯,双手或一只手离开车把骑车,车闸失效,雨天骑车打伞,骑车带人,在人行道上 骑车以及载物不当等。

(3)行人事故

行人事故是指在事故各方当事人中,行人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行人违反交通法规,包括无视交通信号,不走人行道,而在快车道或慢车道上行走,随意横穿公路,斜穿公路,在停车车辆前后横过公路,儿童在街上玩耍,行人在公路上作业或行走时精神不集中等。

(4)其他事故

其他事故是指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事故有关活动的人员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如因违章占用道路造成的事故等。

2、按事故后果分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或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1992年1月1日起,事故统计和处理中统一使用的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 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重伤,主要是指下列情况: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的;

(3)其他对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具体重伤的确定按司法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

轻伤指表皮挫裂、皮下溢血、轻度脑震荡等情况,具体按司法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执行。财产损失是指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在事故处理中,死亡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轻伤同样按上述统计标准;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3、按事故的对象分类

(1)车辆间的交通事故

即车辆之间发生刮擦、碰撞而引起的事故。碰撞又可分为正面碰撞、追尾碰撞、侧面碰撞、转弯碰撞等。刮擦是车辆侧面接触的现象,刮擦可分为超车刮擦、会车刮擦等。这类事故在发达国家发生较多,约占事故总数的70%以上。

(2)车辆与行人的交通事故

即机动车对行人的碰撞、碾压和刮擦等事故。包括机动车闯入人行道,以及行人横穿道路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中,碰撞和碾压常导致行人重伤、致残或伤亡。刮擦相对前两者后果一般比较轻微,有时也会造成严重后果。这类事故在发达国家较少出现(约占10%~20%),在我国公安部1994年统计为 26.35%。

(3)机动车对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

由于我国公路交通主要是混合交通,因而这类事故在我国主要表现为机动车碾压骑自行车人的事故。中国号称“自行车王国”,自行车的拥有量居世界之首,有关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在中国交通事故总数中所占比率超过30%,伤亡人数占交通事故伤亡总人数的25%左右。

(4)车辆自身事故

机动车没有发生碰撞、刮擦等的翻车和坠落事故。例如,车辆由于行驶速度太快,或车辆左右转弯或掉头时所发生的翻车事故,以及在桥上因大雾天气或因机器失灵而产生的机动车坠落的事故等。

(5)车辆对固定物的事故

机动车与道路两侧的固定物相撞的事故,其中固定物包括道路上的作业结构物、护栏、路肩上的水泥杆(灯杆、交通标志杆等)、建筑物以及路旁的树木等。

上文中主要为您介绍了交通事故分类的三种情况,其中按照事故责任、事故后果以及事故对象,分出来的交通事故类型都是不一样的。而实践中,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也要讲究一定的方式方法,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利益。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吊销驾照几年能重新获取?
       社会上存在的载人盈利的行业就是依靠运营车辆作为基本的工具的,但是如果运营车辆的司机也喝酒开车肯定会对所载的人造成很大的威胁,所以醉酒驾驶的司机肯定会被吊销了相关的驾驶证,而且在十年之内不能获取驾照以及再以后不能继续从事这个行业了。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醉酒驾驶营运车辆...


·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婚姻登记员讲
      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


·交通事故扣车期限有多长
      交通事故扣车期限有多长 我们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应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同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所以,因个案复杂程度不一及检验、鉴定时间的不确定性,我们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何时放车,不可一概而论,只能说是检...


·无偿租赁合同用交印花税吗?
      无偿租赁合同用交印花税吗?无偿租赁合同需要交印花税,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因此,若房屋租赁合同中将保证金的金额单独列明,则保证金部分不需要缴纳印花税;若租...


·打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谁出?
      随着交通越来越发达,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多,产生的矛盾也变得不可化解,困扰很多人的一个问题就是打交通事故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以及谁出律师费,接下来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打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谁出以及收费标准吧。 一、交通事故律师费谁出 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


·退休返聘人员出车祸误工费是否存在对于达到退休年龄
      退休返聘人员出车祸误工费是否存在对于达到退休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法院对于这部分人的交通事故受伤后就不再赔偿误工费了。对于交通事故中,受害者为老年人,达到退休年龄的,目前是否可以得到误工费的赔偿,各地法院判决不一样。目前,我国规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管理者(女干部)...


·交通事故举证有哪些要注意的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中的纠纷,依法向法院起诉后,作为起诉的一方,按照规定需要承担最初的举证责任。而在举证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那到底交通事故举证有哪些要注意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举证有哪些要注意的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


·交通肇事者逃逸 交强险如何赔偿多少钱?
       身边肯定都有发生过交通事故,对于交通事故我们国家都是有着相关的处罚规定的。是有主要的责任人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肇事者逃逸,往往的处罚都是从重处罚而且处罚力度非常的大。交通事故一般交强险都会进行理赔,那么交通肇事者逃逸交强险如何赔偿?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应当赔偿。肇事逃逸的...


·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如何维权?
       现在高层小区越来越多,居住在高层的业主要注意物品的摆放,有的居民乱扔东西,导致楼下的车辆受损,甚至是行人被砸伤。这种事情在新闻报道中时有发生,那么,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如何维权?车主可以找小区物业,或者走法律程序,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如何维权? ...


·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中发生人员伤亡的情况,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肯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法规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


·什么是强制性交易行为?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