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个人债务怎样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婚前个人债务怎样处理 一、婚前个人债务怎样处理
?
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二、夫妻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有多种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
相关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三、夫妻个人债务如何取证?
在司法实践中,非举债方面临举证难的问题,在阅读若干裁判文书后,我们整理出以下证据清单供您参考:
1、证明没有夫妻共同借款意思表示:
(1)借条上只有夫妻一方的签名;
(2)夫妻两人有“在外借款由其本人负责,与另一方无关”类似的约定。
2、证明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1)夫妻收入较高,无需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借款,在婚姻存续期间也未进行大的投资,借款数额较大且明显属于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负债。
(2)从借款人多次因赌博受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看,巨额借款是用于个人赌博、所欠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究竟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怎样处理?原则上,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此时应当有其个人承担清偿责任,其配偶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要是有证据证明该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话,那么可以主张配偶也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借款给出后几年借条失效?
      借款给出后几年借条失效?借款给出后三年借条失效,借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依法可以随时主张,从主张之日起计算三年诉讼时效;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债务人在还款期限截止之日,没有及时还款的,债权人就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在债务到期后债权人两年内不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此时已超过...


·债务在企业改制后的归属是怎样的
      债务在企业改制后的归属是怎样的? 一些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企业资不抵债。在出现这种情况之后,企业可以通过改制的方式来扭转目前的书面,以获得新的生机。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多种,无论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会对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有一定的影响,债务在企业改制后的归属是怎样...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有哪些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有哪些一、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有哪些(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


·抵押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抵押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在日常的生活当中,肯定您都会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自己在经营的时候,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资金周转不灵。如果需要借款的情况下,有些时候可能会把自己的一些东西作为抵押,抵押给另一方,在抵押过程当中,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一般会写一个抵押借条。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一、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


·打伤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打伤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应当根据是否由夫妻双方共同实施的伤害行为而定,对于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犯罪嫌疑人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但如果没有离婚,另一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


·违反借款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违反借款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违反借款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如下:1.当事人要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包括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两种行为。不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根本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只是部分履行,而没...


·老公借钱老婆不用还吗?
      老公借钱老婆不用还吗? 一、老公借钱老婆不用还吗 当夫妻一方认为该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时,则会产生老公借钱老婆不用还的结果,这取决于借债的目的以及债务的用处是否与家庭有关。夫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为目的依法结合的伴侣,男女因结婚而成为了夫妻,双方具有特定的身份...


·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
      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一、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债务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债务 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在担任某一公司的公司法人的时候,其实对于公司的具体运营状况并不是特别清楚,其实这样做是对自己特别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因为既然是公司的法人,其实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对公司的一些建议状况负责任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起诉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起诉 一、欠债不还法院怎么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