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个人债务怎样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婚前个人债务怎样处理 一、婚前个人债务怎样处理
?
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二、夫妻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有多种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
相关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三、夫妻个人债务如何取证?
在司法实践中,非举债方面临举证难的问题,在阅读若干裁判文书后,我们整理出以下证据清单供您参考:
1、证明没有夫妻共同借款意思表示:
(1)借条上只有夫妻一方的签名;
(2)夫妻两人有“在外借款由其本人负责,与另一方无关”类似的约定。
2、证明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1)夫妻收入较高,无需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借款,在婚姻存续期间也未进行大的投资,借款数额较大且明显属于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负债。
(2)从借款人多次因赌博受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看,巨额借款是用于个人赌博、所欠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究竟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怎样处理?原则上,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此时应当有其个人承担清偿责任,其配偶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要是有证据证明该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话,那么可以主张配偶也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如何判断借条是不是原件?
      如何判断借条是不是原件?可以采取笔迹鉴定的方式来判断借条是不是原件,借条官司笔迹鉴定的程序具体如下: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


·合同欠款时效规定为多少年
      合同欠款时效规定为多少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的种类有: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长诉讼时效,是指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普通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间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双方认定的解押借条怎么打?
      双方认定的解押借条怎么打? 抵押借款合同的格式如下: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保证方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


·发行公司债券由哪个部门决定的 公司在发行的时候,股票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由哪个部门决定的 公司在发行的时候,股票和债券都是有价值的证券,是证券市场上的两大金融工具,公司发行债券的公司在经营上要有投资的决定,公司要发行债券不管对公司而言,还是政府部门而言,都是一件大事件,那么发行公司债券由哪个部门决定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对发...


·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哪些特点?
      前几年,网络借贷发展的很快,大量的平台出现在网络上,让投资者应接不暇。其中一些小平台甚至是大平台缺少监管,不合规经营,有的还以投资理财的名义进行诈骗。在沿海发达省份,涌现了一些网络借贷诈骗大案,涉及到的群众很多,影响恶劣。那么,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哪些特点?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


·女朋友借钱要不要写借条?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规则是怎样的
      说到量刑规则,其实您应该都能够想到,这其实就是指刑事犯罪的量刑标准。就《刑法》中规定的四百多个罪名来看,每一个都是有自己对应的量刑规则,那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规则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


·讨债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怎么计算诉讼时效
      讨债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怎么计算诉讼时效在民事活动中,人们不管是主张什么权利,都不能错过相对应的诉讼时效期限。对于债权人来说,讨债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呢?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巨额债务都是通过分期履行的方式来偿还的,那么对于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怎么算呢?这些问题都债权人需要了解的,以避免因...


·公司欠债没钱可以执行股东吗
      公司欠债没钱可以执行股东吗?公司欠债没钱不可以执行股东财产,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产就成为公司财产,由公司支配。公司担负债务时,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偿还,而股东由于已缴纳出资,相应财产已转变为公司财产,股东对公司债务就无需...


·重新出具的借条上的担保人规定是什么?
      重新出具的借条上的担保人规定是什么?重新出具的借条上的担保人可以为重新所出具的借款提供担保。借条担保书的法律规定是必须要注明具体的担保的类型和担保的期限,包括一般保证和年代保证两种类型。打借条要注意以下事项: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


·什么样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什么样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一、什么样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1、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