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证的样子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土地使用证的样子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证的样子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所需资料:

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

f、出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

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 (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k、契税缴讫凭证

l、土地审批单;

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 二级市场办证

所需资料:

a、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e、转让协议;f、转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i、其它税费缴讫凭证;

j: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k、协办函(国土分局)。

(三) 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所需资料: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

b、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

c、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

d、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e、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

f、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

g、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h、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

(四) 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

所需资料:

a、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贷款(抵押)合同

e、土地评估(备案);

f、协办函(国土分局)。

其实,土地使用证的样子是比较普通的,土地使用证的内容主要是包括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土地的面积等相关的内容。在进行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对于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等不同的土地使用证所需要准备的材料都是不同的。


·最高院审理土地使用权纠纷的=适用法律的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审理土地使用权纠纷的=适用法律的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审理土地使用权纠纷的适用法律的解释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4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4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随着各个区域房价的不断地攀升,二手房买卖市场也依然的非常
       随着各个区域房价的不断地攀升,二手房买卖市场也依然的非常火爆。在生活中,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同样在买房的时候也需要。而且二手房的购买比起一般的商品房的购买更加繁琐、复杂。那么重庆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重庆二手房...


·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
      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 一、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属于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


·陕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陕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近几年,陕西省因为公益设施的建设需要,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的情况越来越多。政府征收农民的土地,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陕西省被征地人员来说,征地补偿标准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被您广泛关注。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了陕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内容,欢迎您阅读了...


·广东省八类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省八类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政策对于正在进行征地的朋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对于征地补偿政策不了解的话,征地补偿的内容我们就无法得到了解,就无法对征地补偿能够得到的价值得到估算,就算是出现问题我们也不会知晓,所以对此我们需要有所了解,那在广东省八类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国有土地使用权费怎么算
      国有土地使用权费怎么算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费怎么算? 土地使用权费计算依据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应根据场地的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企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等因素,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


·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享有哪些权利?
      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享有哪些权利? 1、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2、调查结果确认权。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3、申请预征听证权。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流程是什么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


·原告方在本地能起诉外地人吗
      原告方在本地能起诉外地人吗? 民事诉讼的管辖问题决定着当事人应当去哪一个法院提起诉讼,在地域管辖方面,一般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但是在本地能起诉外地人吗这一问题也会有很多人经常问道。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解答上述问题。 一、原告方在本地能起...


·买土地使用证用途商住的房子好吗
      买土地使用证用途商住的房子好吗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成熟,国家也适时的推出了商住两用的土地类型,商住两用房由于其地段好、且价格比普通住宅便宜,买房没有什么限制条件等,成为不少人争相投资的香饽饽。在一些高校多、学生多、外来务工人员多的城市,不少人投资这类房产,买房用来出租或者再转...


·异地离婚行不行
      异地离婚行不行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异地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