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劳动仲裁程序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劳动仲裁程序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二、所需材料:
1、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职务、地址和联系电话)、具体的仲裁请求及金额、事实和理由。申请书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需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2、证据材料:包括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及证据清单,证据及证据清单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3、其他材料:
劳动者诉用人单位:(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3)被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注册资料”原件一份(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信息中心查询);(4)被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登记资料”原件一份。
用人单位诉劳动者:(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事流程:
1、接收审核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工作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2、审查受理。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日内提交答辩书。
3、开庭和裁决。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组成仲裁庭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仲裁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最便捷高效的方式,有利于当事人减少成本支出和节省时间,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也更有利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4、结案。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所需的材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劳动仲裁程序,希望您都能找到理想的工作,被用人单位温柔以待,一旦劳动争议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也不要犹豫,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保护自己应得的利益,在这一过程中,要注意保存证据,不论是书面的,还是证人证言,在仲裁时,都可能成为对自己有利的帮助。



·工伤认定 专用章是什么意思
      生活当中很多特殊的文书,如果没有专用章的话,可以说根本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就比如公司法人的专用章,税务局的专用章,还有社保局的专用章等。在某些特定文书上盖上专用章以后,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可能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有极个别的员工不太清楚,工伤认定 专用章是什么意思? 一、工伤认定 ...


·误工费证明银行流水账单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误工费证明银行流水账单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需要携带身份证、卡或存折到所属工行营业网点非现金业务窗口通过银行工作人员打印 二、银行流水 银行流水是指银行活期账户(包括活期存折和银行卡)的存取款交易记录。根据账户性质不同分为个人流水和对公流水。银行流水是证明个人或公司收入情...


·一、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么?
      一、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么?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否有补偿视不续签原因确定。是否续签是双方自主权。但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


·一般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
      一般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工程质量是衡量一个工程好坏第一标准,一个工程在验收之中,首先检查的就是工程质量问题,因此确保工程质量需要多个单位的共同努力,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况,出现问题后第一责任人需要承担全部责任,那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下面就详细介绍。...


·入职后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合法 ?
      入职后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合法 ?一、入职后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合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


·工伤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办法是什么?
      工伤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办法是什么? 一、工伤仲裁申请法律援助是办法是什么? 遭遇工伤纠纷,工伤赔偿款迟迟不下来,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当事人需根据鉴定意见决定是否通过诉讼主张权益,且该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


·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我们知道我国是一法治社会,法治社会中我们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处理矛盾以及在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对于很作工作者来说劳动法是一个保障的靠山,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我国非常重视,在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确保劳动者的权益,那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条款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用人单位必须与劳...


·单位拖欠工资给补偿吗
      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单位每个月应该按时、足额的支付工资给劳动者,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构成拖欠工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除了要及时发放工资外,单位拖欠工资给补偿吗?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拖欠工资给补偿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


·入职5天被辞退没有工资合理吗?
      现如今,很多人在用人单位入职了几天,在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结果因为种种原因被用人单位辞退了。但是公司已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给予劳动者工资。很多新入职的大学生毕业群体不知道相关法律,不知道入职5天被辞退没有工资合理吗?请看下文。 一、入职5天被辞退没有工资合理吗? 即使是...


·在对工伤进行赔偿时,常常会订立相关的赔偿协议。这与当事人的利
      在对工伤进行赔偿时,常常会订立相关的赔偿协议。这与当事人的利益戚戚相关,因此在签订相关协议的时候,就不能大意。那么签订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应注意什么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赔偿项目是否明确 工伤赔偿的项目繁杂,所以在赔偿协议中对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一次...


·在无锡工作的职工们购买五险一金这个福利保障,还需要按照规定
      在无锡工作的职工们购买五险一金这个福利保障,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的费用,然而对这个费用的缴纳比例是职工一直关注的问题,可是近些年,对无锡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多少这个问题的相关规定也有所变化,想要了解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就需要我们知道什么是五险一金,下面我们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五险一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