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样板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样板是怎样的?

现如今,关于工程方面的合作越来越多,为了避免这些合作人中间出现宵小之徒,双方都会制定一个工程承包合作协议来约束承包人和被承包人,以此来维护双方的利益,但是绝大多数人不了解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怎么写,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样板:

甲方:姓名__,性别__,年龄__,住址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__,性别__,年龄__,住址____身份证号码:


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决定合伙承包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项目工程, (以 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 公司名义出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造价:

暂定 万元人民币,最后以审定价为准。

四、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五、出资约定:

1、双方确认,同意在工程开工之前由甲方出资 万元(¥ .00)元,乙方出资 万元 (¥ .00)元,总计 万元 (¥.00)整,作为 费等,待业主拨付第一笔工程款时从工程款中按各方出资比例扣除归还,或由甲乙双方协商该笔款的用途。

2、后续用款及业主工程款步及时到位,需垫资时应由双方各出一半共同承担。

六、权利和义务:

1、双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共同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种成本(含工程中介费、建筑公司挂靠费、税金、施工队组劳务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和各类保险、材料费、施工机械租赁费、施工机具购置费、施工水电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维护设施费、预结算费用、招待费等及经双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甲方各占 %;乙方占 %。反之,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承包本工程出现亏损或施工中出现的有关处罚,由甲乙双方按各自所获利润分配比例分别承担。

2、双方确定,采用聘请项目经理承包项目部的形式组织施工,双方原则上不参与项目部的日常运作,但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项目经理人选、应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并由双方共同出委托书。

3、选用施工队组,确定各种单价,购买工程用大宗材料和机械工具、租赁施工机械时,双方应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后报项目经理认可后方能执行。如双方协商无果,则有项目经理审定,双方不得干涉,否则按违约责任第1规定执行。

4、双方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本工程设立共同专用账户,建筑公司拨付工程款进入该专用账户,从专用账户取款须经甲乙方双方一致同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从银行取款。双方各派一名财务人员对日常财务开支进行管理,杜绝不必要开支,减少成本支出。

5、材料采购及其他各项开支均应开具正规发票,部分无法开具发票的费用支出,须经甲乙双方核实批准后才可从财务报销。所有报销凭证必须经双方签认方可报销,施工期间甲乙双方人员应注意鉴别搜集各类发票,以供财务管理使用。

6、双方要发挥各自特长,在联系工程、协调各方关系和施工管理方面竭尽所能,要互谅互让,共同面对和克服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确保本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7、双方以领薪的形式按月从项目部领 元作为日常开支及应酬费用。任何一方对相关部门的招待在开支前应知会对方,相关费用在双方签字后方可报销。如一方因急事需超额用款时,需报对方批准后方可支出。工程资金紧张时双方均不得超额用款。

8、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9、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七、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八、违约责任

1、违反上述规定,一方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责任方(过错方)应双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2、一方弄虚作假,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时,除双倍赔偿无责任方的损失外,无责任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是否终止与责任方的合作,是否单独承包本工程。如无责任方要求责任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时,责任方必须无条件履行。

3、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给擅自退出本工程的承包,否则应双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4、双方承诺:施工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能向业主提出单独承包本工程,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双倍偿对方的损失,未违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与违约方合作,由此造成违约方的损失由违约方自负,如未违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时,违约方不得拒绝,必须无条件履行。

九、甲乙双方与业主、甲方,项目部、施工队,材料商等相关部门人员签订的合约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且利润分配完毕之日后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议书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由上述可知,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中各项条例都描述的十分详细,当其中一方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时候,另一方就可以带着此合同对他进行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此外,在签合同之前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内容是否正确,当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时,要及时修改。


·公司无故忽然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
      公司无故忽然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如果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如果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像是没有签订合同给员工交保险之类的,员工可以去劳动局举报并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那么若是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了,这种情况用赔偿单位嘛?我国对于劳动者的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规定?为您解答。 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工伤如何赔偿?
      中国工伤保险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各种就业形式和就业期限,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当然,也包括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只要其工伤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应视为工伤。在试用期内,工伤补偿的项目和标准与一般工伤工人相同。即工伤保险基...


·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外》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外》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


·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指南 1、申请设立登记时须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职业证明(退、离休证明,退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 (3) 生产...


·其实我国的工伤认定办法也不仅是各企业需要知道其中
      其实我国的工伤认定办法也不仅是各企业需要知道其中详细的规定的,因为工伤认定的这件事情归根到底是和遇到工伤的当事人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的。所以遇到工伤以后不要盲目捉急,就算是企业有一个非常积极的处理工伤的态度,员工本人也不能不知道企业工伤认定办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企业工伤认定办法...


·工伤认定多长时间出结果
      由于工伤认定是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第一步,因此其认定结果也关系着日后事故的处理方向,关系着受伤职工是否能获得工伤赔偿的问题。于是在申请了工伤认定之后,当事人都想要知道工伤认定多长时间出结果。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具体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多长时间出结果 60天作出工伤认定...


·一、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一、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


·劳动者不辞职只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劳动者不辞职只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一、劳动者不辞职只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签了合同,虽可以辞职,但口头随便辞职不可以,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单位。另外,和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辞职,单位同意了,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因当事人还未开始上班,一般都会...


·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是个人领还是企业领?
      工伤事故是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事情,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领取工伤认定书去做工伤鉴定。很多人不知道个人申请鉴定和企业代申请鉴定在法律内有没有区别。那么,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是个人领还是企业领?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个人申请工伤鉴定和企业申请工伤鉴定的...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相信您都知道,房屋对我们自身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因此,为了证明房子的归属权,以及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时候需要相关的证明文件,来证明房子的归属。实际中,房屋的获得方式有很多种,那么,对于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这一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