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旅游合同纠纷举证问题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旅游合同纠纷举证问题有哪些 一、旅游合同纠纷怎么举证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参加旅行社组团旅游,在旅游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要求赔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举证:
1、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请求权基础是旅游合同。
所以当事人与旅游公司所签旅游合同及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旅行社开出的旅游服务费发票、出团通知等,能够证明旅游合同关系的成立。
2、旅行社领队或游艇服务商关于事发经过的书面材料,能证明当事人在旅游过程中受伤的事实及因果关系。
3、医院病历、出院小结、医嘱清单、医疗费发票、鉴定结论(包括伤残等级和治疗休息、营养、护理期限)、鉴定费发票、误工收入减少证明、户口簿或暂(居)住证、工资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保基金结算单、护理人员工资证明等,证明当事人身体受到伤害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及赔偿范围、赔偿标准。
二、旅游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责任
(一)侵权责任
旅行社的侵权行为,旅游者可以基于侵权请求权主张损害赔偿。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因此,因旅行社的侵权行为,造成旅游者精神的严重损害,旅游者在追究旅行社侵权责任时,不仅可以得到财产方面的赔偿,而且可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民事责任的产生,各项民事责任发生冲突的现.在旅游纠纷中,往往会出现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如旅行社提供的交通服务有瑕疵,发生交通事故等;旅行社既违反了旅游合同的相关规定,同时也造成了旅游者的人身损害。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游客如果想要就自己的精神损害提出赔偿,则只能提起侵权之诉。当旅行社既有侵权行为又有违约行为时,旅游者考虑更多的应是两者的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等区别,从而选择有利于自身追偿的法律关系,而不应过多考虑赔偿数额差别问题。就同一事实,同一损害结果,如果因为选择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而得出相差较大的赔偿数额,只能说明法律规范有待修改。因此,在旅行者选择违约责任时,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项。
(三)合同责任下的精神损害赔偿
旅游者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后,因旅行社的过错,导致旅游合同未能履行、未能全部履行,即旅行社对该旅游合同的违约行为。我国《合同法》对此规定了继续履行、违约金等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笔者认为,在旅行社未能如期出团、未按合同规定提供伙食、住宿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可以仅适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救济措施。但旅游是一种特殊的消费方式,如前所述,依据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其赔偿的范围不完全相同,如果在违约和侵权发生竞合的时候,在请求数额上的差别是非常大的。由于诉讼方案的选择不同,造成实质的赔偿效果不同,显然是不公正的。这种通过诉讼技巧的选择不同,而获得不同的救济显然也是不符合法律所追求的实质上的正义。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旅游合同纠纷举证问题。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就应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旅游者应积极地搜集相关的证据,如旅游合同、住宿凭证等等,只有证据充足,才能使自己胜诉的机率大大地增加。



·合同履行原则的概念是什么?
      合同履行原则的概念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原则的概念 合同履行规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具体规范。它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主体适当; (2)履行标的适当; (3)履行期限适当; (4)履行方式适当。 (5)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当适当受领给付; (6)债务人履行...


·协议解除合同的格式
      协议解除合同的格式 一、协议解除的定义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


·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签订合同时,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因为有时候根据法律或者合同中的条例,合同并不会马上生效,对于保证合同也是如此,那么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呢?接下来,网站的我们为您回答。 一、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保证是诺成性法律行为,保证...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刑法中规定的刑事犯罪构成条件包括四方面的内容,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不同的犯罪,在这四方面的内容是不太一样的。今天,我们具体来看看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都有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


·合同的签订过程具体是怎样的
      合同的签订过程具体是怎样的 合同的成立必须基于当事人的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民法典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要约 1、要约的概念及其必要条件。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区别是什么?1、构成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


·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签订的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签订的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一、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合同公证证据的内容
      合同公证证据的内容一、合同公证证据的内容 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业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应该如何计算?
      (一)免除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不得要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并对扩大的损失不予赔偿;(三)违约方解除合同,仅在未来有效的,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前一方违约方...


·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吗?
      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吗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则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也无法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单位不愿意续签或续签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低于原来合同,则单位应当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并可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