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赠与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赠与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赠与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受赠人认为没有下述可撤销情形,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赠与人认为自己有权要回房屋,需要证明受赠人存在以下情形:

1、赠与的房屋没有过户如果赠与的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屋在法律上依然属于赠与人所有,此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受赠人不同意,赠与人可以请求房产律师向受赠人进行法律教育和说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赠与的房屋已经过户由于此时已经赠与的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权已经由赠与人转为受赠人,所以不能随便撤销赠与,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不得撤销赠与的,但这也不绝对,如果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二、签订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4、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对于自己的所有物,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其赠送给其他的民事主体,此时需要签订赠与合同,若是在此合同的诉讼时效之内,双方发生纠纷,且此时通过协议的方式无法解决纠纷,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在我国,当合同的签订不符合程序或者是不合法的时候,就需要撤销,这种属于可撤销合同。还有一种叫做无效合同,那么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和无效合同有什么样的区别,如何辨别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概念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经人...


·新入职没签合同辞职要办理离职手续吗
      一、新入职没签合同辞职要办理离职手续吗? 需要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提出书面申请,做好交接工作,但随时可以走人,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二、个人提出离职的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


·恶意串通的合同如何认定?
      生活中,有些人在做买卖时,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会不择手段,比如: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合同。那么,在交易中,对于恶意串通的合同应该如何认定呢?如果经确认该合同确实存在债务人与第三人串通侵害您权益的情况,那该恶意串通而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恶意串...


·转包合同的效力?
      转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一、转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1、我国农业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承包期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也可以将农业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2、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16条的规定,承包方...


·变更合同当事人协议书模板是怎么写的
      变更合同当事人协议书模板是怎么写的 一、变更合同当事人协议书 合同履行变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于2011年签订了一份《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因客观情况变化,经三方协商一致,决定对该合同进行变更,具体约定如下: 1、甲方同意乙方将原合同项下...


·合同试用期规定都有什么?
      合同试用期规定都有什么?现在用人单位都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双方关系的一共重要的纸质文件,合同内容是为了限制对方做出一些违反工作合约的先订条约。双方制定了有效合同时,合同试用期规定都有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 劳动合同法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


·签订的合同不公平有效吗?
      签订的合同不公平有效吗?签订的合同不公平的可以提出请求撤销,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合同的签订应当在公平平等的原则来进行协商,并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可以具备法律效力,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


·合同没有履行完能构成诈骗罪吗?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没有履行完能构成诈骗罪吗?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很多时候,甲乙双方签订了合同,进行了一定的约定,但是有一方不执行合同的约定,这个时候合同没有履行完能构成诈骗罪吗?相信这是困扰过很多人的一个问题吧。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合同没有履行完能构成诈骗罪...


·毕业签订合同流程有哪些
      毕业签订合同流程有哪些?一、收到用人单位接收证明。毕业生确定接收单位,单位同意接收后,由用人单位(能解决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关系)出具接收函或录取通知或《××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下方的“用人单位回执”并加盖公章,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前,请务必询问清楚该单位能否接收毕...


·赠与合同有一个错别字影响吗?赠与合同格式与形式内容是什么?
      赠与合同有一个错别字影响吗?赠与合同格式与形式内容是什么? 一、赠与合同错别字对效力的影响 赠与合同错别字对效力的影响,要看错别字是否是关键性条款或关键性字句。若为合同约定的重要内容的错别字则会对协议有影响;若非实质性内容则没什么影响。建议还是更正为好,避免以后得不必要风险。 ...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哪些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哪些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