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一、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1、可以使用股东的房产作为公司的营业地址。
2、公司要与股东签订房屋有偿或无偿使用协议,协议中写明水电费、物业费等由谁承担。如果费用由公司承担,那么就可以在公司报销入账。
3、租赁房屋,还会涉及房产税缴纳问题。如果无偿使用,房产税应该由公司交纳;有偿使用,房产税应该由产权人缴纳。
二、相关的税收缴纳标准
许多人误以为自有房屋做为自已公司的办公场所没有租金收入,就可以避税了。事实是恰恰相反,税务机关可按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计征房产税,年税率12%。要交的房产税反而更多。如果公司支付租金的话,涉税较不付租金要少。  
(一)税务机关只按租金收入作为计税基础,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1、营业税  
首先对租金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计算公式为:每月应纳营业税税额=月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如果出租的是营业用房,适用税率为5%;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房,适用3%的优惠税率。  
2、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有三个档次:个人所在地为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个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适用税率为5%;个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适用税率为1%。  
3、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
计算公式为: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3%  
4、房产税 房产税的税额按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为:每月应纳房产税税额=月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如果出租的是营业用房,适用税率为12%;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房,适用4%的优惠税率。  
5、印花税  个人出租门店签定的合同,签订合同的双方(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还需要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1‰。
计算方法为:应纳印花税税额=月租金收入×租赁期限(月份数)×适用税率  
6、个人所得税  扣除上述缴纳的税费(包括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后,就是个人出租房屋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还需要就这一所得额按照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优惠税率10%。  你自己的所在地可能还有一些优惠政策,上述税金未必全部缴纳。  
(二)支付租金有税务局开出的合法发票,可以税前列支。所以,年末盈利数大于支付的租金,可以少缴纳所得税25%。不过要付租金的话,应先向当地税务局咨询,有没有最低或最高额限制。如果有的话,税务局有权比照当地房屋租赁价格征税。
关于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问题的解答如上所述,事实上法律并没有限制股东将自己的房子作为公司的注册地,法无禁止则自由,因此股东可以将自己的房子作为公司的办公地点,甚至可以作为股东的出资,在这方面与一般的房屋租赁无异,也不会因此减免相应的税收。



·一、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一、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有哪些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


·湖南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南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在国内是非常常见的行为,因为当前国内城镇的发展非常迅速,城市的规划会更加迅速,旧的土地总是会需要得到拆除重新规划,旧土地的使用权所有者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不过各个地区的补偿标准是不相同的,那湖南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内容呢?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


·在我国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在我国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临时土地使用证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这都是有些企业或者工厂要临时占地,因为有些重大工程可能是需要专门的场地来加工原材料的,一般临时土地使用证的期限都特别的短暂,可是企业必须要依法办理临时土地使用证这样程序才是合法的。那么,在我...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吗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吗   说到土地使用证,相信大家都是比较的熟悉的,如果在房屋的买卖当中的话,契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可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那么农村的土地使用证可以更名吗? 一、农村的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吗 可以改名的,直接过户就可以。如果全部是农业户口,先到公证处...


·温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温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温州市经济发展,城镇化水平高,在政府搞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会征用到一些农村土地。失地农民因此会拿到一笔补偿款,用来弥补失去土地的损失。温州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参考土地产值等多种因素,制订了补偿标准。那么温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


·征地补偿协议甲方是谁?
      征地补偿协议甲方是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征收现象在我国变得越来越常见,因此带来的土地征收纠纷也是非常多的,在新闻中关于土地被强征的事件并不少,其实补偿的问题就是带来征地纠纷的根源,需要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征地补偿协议甲方是谁? 一、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征地补偿...


·开发商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有哪些影响因素?
      开发商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有哪些影响因素?1、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


·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一定会具有司法效力吗?
      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一定会具有司法效力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一定会具有司法效力吗? 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会具有司法效力,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转让后仍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也可以不补办出让手续; 2、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 3、按照国务院住房制...


·农村土地未来格局究竟会怎样?
      农村土地未来格局究竟会怎样? 当前,国家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许多资本进入农村,农村土地形成流转格局。农村土地的未来格局究竟会是什么样的呢?土地流转会成为突破点吗? 一、维持现状 继续小农经济,和现在基本一致,各地区只实行流转试点,大面积流转不会发生,少部分人从农村土地获益...


·农村宅基地后老伴有继承权吗?农村宅基地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城市在不断地侵略着农村,农村的范围也在不断地缩小,农村包围城市的局面一去不复。不过,这件事有利有弊,美丽的乡村景象逐渐消失,但是农村的宅基地价值也在不断地升高,关于农村宅基地继承权的问题也随之而来。有些农民朋友就对农村宅基地后老伴有继承权吗的问题有所疑问,到底它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承包期限是多久?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承包期限是多久?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土地承包是现在社会很常见的事,也有很多人经常会说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很多人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人以及发包人有什么权利与义务,针对这些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