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一、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1、可以使用股东的房产作为公司的营业地址。
2、公司要与股东签订房屋有偿或无偿使用协议,协议中写明水电费、物业费等由谁承担。如果费用由公司承担,那么就可以在公司报销入账。
3、租赁房屋,还会涉及房产税缴纳问题。如果无偿使用,房产税应该由公司交纳;有偿使用,房产税应该由产权人缴纳。
二、相关的税收缴纳标准
许多人误以为自有房屋做为自已公司的办公场所没有租金收入,就可以避税了。事实是恰恰相反,税务机关可按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计征房产税,年税率12%。要交的房产税反而更多。如果公司支付租金的话,涉税较不付租金要少。  
(一)税务机关只按租金收入作为计税基础,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1、营业税  
首先对租金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计算公式为:每月应纳营业税税额=月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如果出租的是营业用房,适用税率为5%;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房,适用3%的优惠税率。  
2、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有三个档次:个人所在地为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个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适用税率为5%;个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适用税率为1%。  
3、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
计算公式为: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3%  
4、房产税 房产税的税额按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为:每月应纳房产税税额=月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如果出租的是营业用房,适用税率为12%;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房,适用4%的优惠税率。  
5、印花税  个人出租门店签定的合同,签订合同的双方(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还需要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1‰。
计算方法为:应纳印花税税额=月租金收入×租赁期限(月份数)×适用税率  
6、个人所得税  扣除上述缴纳的税费(包括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后,就是个人出租房屋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还需要就这一所得额按照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优惠税率10%。  你自己的所在地可能还有一些优惠政策,上述税金未必全部缴纳。  
(二)支付租金有税务局开出的合法发票,可以税前列支。所以,年末盈利数大于支付的租金,可以少缴纳所得税25%。不过要付租金的话,应先向当地税务局咨询,有没有最低或最高额限制。如果有的话,税务局有权比照当地房屋租赁价格征税。
关于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问题的解答如上所述,事实上法律并没有限制股东将自己的房子作为公司的注册地,法无禁止则自由,因此股东可以将自己的房子作为公司的办公地点,甚至可以作为股东的出资,在这方面与一般的房屋租赁无异,也不会因此减免相应的税收。



·征地补偿款转移离婚时应怎么办?
      征地补偿款转移离婚时应怎么办?征地补偿款转移离婚时应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一方转移征地补偿款,比如将其转入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另一方可以要求收到征地补偿款的一方返还不当得利,或者要求对转移征地补偿款的一方不分或少分其他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一方将其名下的征地补偿款进行处理,需要...


·物权法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多数的普通公民忽略了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问题,其实也就是因为国家目前并没有出台强制性的针对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相关政策。其实国家为了调控土地的价格,使得土地这种资源能够良性循环的被使用,特在我国的物权法当中对土地使用年限作出了限制。那么,物权法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


·在我国监外执行可以去外地吗
      监外执行和取保候审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因为监外执行的这些人员都是已经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被确认为罪犯了,只不过是因为身体上的原因或者是其他特殊的状况不适于在监狱当中执行刑期。所以监外执行肯定也是会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的,那么,在我国监外执行可以去外地吗? 一、在我国监外执行可以...


·商业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商业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也就是说单位和个人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土地使用类型不同,使用期限长短不一,像商业用地的话,最高使用期限是40年。这里就有很多人有疑虑,商业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针对这个热点问题,我们给您讲一讲。 一、商业...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流转要遵循哪些原则?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流转要遵循哪些原则?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流转需要遵循的原则 1、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2、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有期限的,该期限不得...


·陕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征收的用途一般都是新工程的建设或者是城市的发展需要用到土地,其中建设铁路用到土地征地是当前比较常见的一种征地原因,遇到征地问题的话我们最关心的自然是土地征地的补偿标准,我们损失的土地我们可以得到多少补偿,那在陕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


·夫妻在异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就选择了外出打工,而在外面打工、生活,就会导致夫妻长期不在一起,这对双方之间的感情影响是很大的,甚至还有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那一般夫妻在异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在异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


·土地被征收修路了,村里说没有征收补偿,合理吗?
      土地被征收修路了,村里说没有征收补偿,合理吗?   一、土地被征收修路了,村里说没有征收补偿,合理吗?   村里修路占用土地也应该有补偿,其补偿标准与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一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


·法律援助属地如何确定?
      法律援助属地如何确定?法律援助是国家针对一些经济困难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的人员提供的公益性质的援助,旨在帮助人们平等地运用法律救济自己的权益。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法律援助。但是人们应当向哪个地方的部门提出申请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法律援助属地规定的相关法律知...


·房屋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到期?
      房屋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到期?国内土地都是收归国有的,我们购买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土地的使用权到期的话我们还需要对其进行续费,但是当前很多人对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并不了解,不知道自己的房屋有多少年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可能就会出现一些问题,那具体来说房屋土地使用权多少年期限呢? ...


·一、划拨土地上房屋买卖协议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一、划拨土地上房屋买卖协议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其立法目的在于通过对划拨土地流转的限制,防止国家利益受损。同时为兼顾维护市场交易正常进行,有条件的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效力予以甄别认定。故未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