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的规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的规定? 一、适用法律确定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外商投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外商投资法律和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未作详细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
二、需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因下列原因而提出解散的,需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解散申请书、企业权力机构(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关于提前解散企业的决议以及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1、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一) 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二)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三) 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解散事由已经出现。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三) 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四) 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解散:
(一) 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
(二) 合作企业合同、章程中规定的其它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三) 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解散申请书,同时提供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判决或裁定中明确有下列情形:
1、中外合作企业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2、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三、外商投资企业的部分股东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在经营管理出现“僵局”,并且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办法》废止前,依据《办法》特别清算已经开始的,特别清算程序可继续进行,清算委员会依法做出的清算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商务部的规定,在《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问题参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外商投资企业因各种原因解散的需向审批机关提交材料。更多相关知识,详询.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当然是因为无法继续经营下去,资不抵债。那么涉及所有的赔偿问题中,在清算结束过后,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又是依照什么样的顺寻进行的呢?下面就请您阅读我们给您带来的答案。一、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


·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异同?
      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异同?一、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定义 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


·破产清算程序进入重整程序的适用条件
      破产清算程序进入重整程序的适用条件 一、公司破产重整的程序流程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


·企业破产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 一、企业破产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对企业的财产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


·一、什么是清算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清算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清算工作是企业宣告破产后,接管破产企业并对进行保管、清理、支配、估价、变卖和分配以及实施其他有关的行为。清算组责任重大,其组成方式直接关系到能否公正、有效地履行职责。我国未对清算组的组成成分作明确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组的成员,...


·《破产法》规定的企业破产条件是有哪些?
      《破产法》规定的企业破产条件是有哪些? 一、《破产法》规定的企业破产条件是有哪些? 一个公司的法人如果出现了无法还清公司已经到期的所有债务,而且公司现有的所有资产不够了,没有办法还清公司的全部外债,或者已经欠缺甚至没有了清偿债务能力的这种情况,公司存在前面所提到的两个以上的条...


·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是什么?
      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是什么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


·企业资不抵债不一定破产清算是怎样规定
      企业资不抵债不一定破产清算是怎样规定的 资不抵债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都是比较危险的信号。通常我们您会认为,如果企业真的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况,那么企业就可能存在破产的可能。如果真的破产了,国家会组织相关的人员进行清算,那就代表企业是真的倒闭了。但是,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资不抵债的...


·破产财产有哪些
      破产财产的范围有: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4、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是怎样的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是怎样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清楚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虽然我国法律中对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关于在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的问题可能还不是很清楚,下面就在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作一个简要的阐述。 一、公司的解散 第一、公司自行解...


·公司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新《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一、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