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破产清算还不够还工资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破产清算还不够还工资怎么办?员工遭遇到公司破产,将面临失业和其他与财产关系相关的重要个人利益方面的问题,假如遭遇公司破产清算还不够还工资怎么办?因此今天针对这个疑问,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该问题的具体解答资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公司破产清算还不够还工资怎么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破产后如果公司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那只能按照谁欠得多就拿得多,等比例分配。剩下的就没有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不承担责任。不过,能证明法人代表也是股东、而且法人代表恶意混淆公司资产和个人资产、或者设立其他企业转移公司财产的:可以请求以同时是股东的法人代表的个人财产偿还。公司破产清算中涉及的职工利益主要包括:职工的工资、职工的医疗费、职工的伤残补助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等。二、破产清算顺序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由此可见,即使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相对于企业所欠税款和无担保的普通债权,公司也应当优先支付职工工资、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金和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老板虚构“公司破产”的事实,则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除此之外,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便是对公司破产清算还不够还工资怎么办的问题的全部分析了,遇到这种情形时,希望您也要冷静应对,最好是要向专业的律师咨询建议,以获得更实际的帮助。我们网站拥有来自各地区擅长不同专业服务的律师,希望能解决您的麻烦。



·清算组的责任有什么
      需要根据清算组成员的所涉案件的具体案情来看。清算组成员必须对公司和全体债权人负责,《公司法》第189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破产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即: 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


·合伙企业解散时的清算人怎么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时的清算人怎么确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


·一、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剩余破产财产需要按照先偿还债权人债务→股东分割财产的分配顺序,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赔偿标准和范围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赔偿标准和范围因为市场风险和决策的失误,很多公司也会濒临破产的风险,再加上经济危机的到来,苦苦支撑的一些公司只能申请破产保全一点财产。但是公司申请了破产,公司的员工却不知道何去何从,相关的法律规定会给与员工一定的赔偿。公司申请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员工可以获得赔...


·债务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吗
      债权人和债务人自身都可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


·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怎么算?
      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怎么算?一个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这些钱又应该怎么算?相信这是许多破产人员想要了解的问题,今天法律我们将为各位大概讲解一下,希望能对广大朋友能有所帮助。一、分公司破产,公司会赔经济补偿金吗?用人单位破产,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


·刑法对虚假破产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对虚假破产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的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


·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破产程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破产程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时间程序要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破产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


·破产撤销权的意义及适用范围
      破产撤销权的意义及适用范围 一、破产撤销权的意义 (一) 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价值取向 债权人依法自债务人处主张权利,获得债权的清偿,是民法所确立的社会秩序。虽然我们尊重交易活动中“合同相对性”和“意思自治”原则,但是,破产法以国家公权力为后盾,对民法上的私行为进行适当的干预,其本...


·破产清算程序进入重整程序的适用条件
      破产清算程序进入重整程序的适用条件 一、公司破产重整的程序流程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