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的价格大概是多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农村有很多农村宅基地,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质,有的人会买卖农村宅基地,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很容易发生纠纷。宅基地买卖纠纷是农村很常见的纠纷,归根结底就是双方急于买卖,没有及时进一步的完善相关事宜。价格是敲定这笔买卖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的价格大概是多少?请阅读下面的内容进行了解。
一、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价格
农村的宅基地价格要根据本地黑市场行情确定,不能买卖所以没有市场价格,所以宅基地的补偿价格只能有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并受当地经济水平影响。一般价格为3000左右一平。不过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规定是不允许随意买卖的,因此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流转。村民之间进行宅基地转让可以签订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来保障合法权益。
二、对于农户卖掉宅基地的风险
卖掉自己的宅基地后,是无权再申请新的宅基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居民在转让房屋后,将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在实现抵押权时,房屋可以查封,但地不能卖,也将导致抵押权无法正常实现。因此,无论在集体经济组织外部,还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均不得将宅基地使用权用于抵押。而且,不仅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抵押,在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也不能抵押,否则,由于存在宅基地不得抵押的法律规定而使房屋的抵押权人不能实现房屋的抵押权。实践中以农村房屋或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标的的,该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宅基地是分配所得,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移,非本村村民是不可以购买村集体分配给本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的。
三、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的注意事项
(1)购买宅基地是不是无权处分。一般来说买房人都是一个人,经常就是这个家庭的户主,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家庭共有的,即便是本村的村民购买,还是建议查看涉案房屋的建房批示,让房屋的全部共有人都签字同意售卖,以免将引发纠纷。
(2)签订合同的时候,最好能够通过本村村委会,比如让村干部作为证明人在合同上签字。这个情况其实在农村房屋买卖过程中是比较常见的。在日后发生争议的时候,当时的情况可以通过第三方说清楚。而且,一般来说,通过村委会的房屋买卖协议很少会有无理反悔的情况发生。
(3)注意留存证据,比如房屋买卖合同等。很多纠纷都是房屋买卖很多年以后发生的,可能买卖合同中的当事人都已经去世了,那么子女在作为继承人参与诉讼的时候,经常会面临举证困难的情况。签订协议的时候,建议最好咨询当地的司法机关。现在各乡镇的司法所是为当地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的,经过专业人士的指导而拟定出的合同,引发争议的可能性会小很多。
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的现象很常见,如果您打算买农村宅基地,首先要了解它的估价,其次要了解农户所担当的风险,最后还要懂得签订合同的一些注意事项。由此不难看出,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们不仅要理解自己的需求,还要考虑农户的感受。如果您有买卖农村房屋宅基地需要,建议联系的律师帮忙。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越来越多的公共设施正在被建设,因此,征地拆迁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关于征地拆迁,人们最关心的就是征地补偿标准了,这与被拆迁者的切身利益相关。那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土地使用证更换收费过户费包括哪些
       一、土地使用证更换收费过户费包括哪些?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是什么?我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是什么?我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是怎么规定的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80条第2款、第81条第3款)。 承包经营...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一、房地产抵押担保 1、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 2、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


·买房土地使用权什么意思
      在房价日益高涨的今天,买房是一件费钱又消耗心神的事情,我们每个人买房都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这些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权利如果不能搞清楚具体是什么意思,那以后可能会危及到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买房土地使用权什么意思呢,让我们来为您系统的解释。 一、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二调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二调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二调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今年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今年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征收一定的土地。土地征收,必然会触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那么,相应的征地补偿肯定是不会少了的。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以今年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为例,为您进行介绍。请往下阅读了解。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农村的土地基本上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因此,当家庭中某个...


·股权转让土地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土地流程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土地流程是什么 1、锁定收购目标,进行收购意向谈判。投资方在进行收购时,首先应锁定收购目标,调查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判断其收购的价值。调查后,认为项目公司值得投资收购,进而与项目公司股东进行谈判,就双方股权转让的意向、价格、付款方式等达成初步的...


·征收土地方协议范本如何写?
      征收土地方协议范本如何写? 土地征收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征地事务所(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村村委会(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丙方)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依照乡镇土...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现代社会,我国经济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但是一般的老百姓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并不是很清楚,比如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条件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