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购房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什么是购房民事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诉讼时效的特征:
(1) 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 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 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
(5) 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怎么规定的
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时效是一年,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一)延期交付房屋。
(二)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六)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七)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八)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来。
(九)在建工程转让。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中要求给付逾期交楼或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诉讼时效亦为两年.其诉讼时效是从预售商品房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的次日开始计算的,即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三、房产纠纷诉讼时效(要求)
房地产胶葛的诉讼时效规则,适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关时效规则,有以下几种:
1、通常时效:是指其他法令有格外规则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 135 条规则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力人晓得或应当晓得权力被损害之日起计,超越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格外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第 136 条第三项的规则“延付或许拒付房钱”的状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越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长时效:指《民法通则》第 137 条的规则“从权力被损害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力人不晓得或许不应该晓得自个的权力被损害,恳求人民法院维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以内提出,超越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维护。
4、通过行政复议的行政房地产胶葛案件,其诉讼时效为十五日,自收到复议决议之日起核算,没有通过行政复议的房地产胶葛案件,时效为三个月,从晓得作出详细行政复议之日起核算。
5、对行政处分不服的诉讼时效为三十天。如《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则:对行政处分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处分决议三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可是因为作出详细行政处分的行政机关没有奉告当事人的诉讼权或许申述期限的,致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申述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疑问的意见》 ( 试行 )第三十五条的规则,其诉讼期限从当事人实际晓得诉讼权或申述期限时核算,时效为一年,超越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房产纠纷诉讼时效(时间)
房产胶葛诉讼通常时效为两年,延付、迟付、拒付房钱诉讼时效为 一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的确不是因为原告的差错,而 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许其他妨碍不能行使恳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 算,从妨碍缘由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持续核算。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90 天内,有必要帮忙业主办理好房产证,不然,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详细的房产纠纷诉讼时效 分为三种状况:
(一)房产胶葛通常诉讼时效:2年
通常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则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力人晓得或应当晓得权力被损害之日起计,超越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房产胶葛格外诉讼时效:1年
格外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则“延付或许拒付房钱”的状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越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房产胶葛最长诉讼时效:20年
最长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则“从权力被损害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力人不晓得或许不应该晓得自个的权力被损害,恳求人民法院维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以内提出,超越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维护。
综上所述,购房民事诉讼时效最久是20年,也有一年或者两年的状况,各种情况是不一样的,还是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而且诉讼时效是具有强行性的,诉讼时效是由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不能自己进行规定。另外,诉讼的最长时效则是从您权力被损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夫妻共有的房屋如何认定
       关于夫妻的房屋,具体可以区分为夫妻共有的房屋和夫妻个人所有的房屋。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只能对其中属于共有的房屋要求进行分割。而在此之前,就需要先对这样的房屋作出认定才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夫妻共有的房屋如何认定。 一、夫妻共有的房屋如何认定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


·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在办理离婚时,通常会遇到不少与房产相关的问题。在现今生活中,人们常常通过贷款的形式来购买房子,通过贷款减轻一定的资金压力,等日后再慢慢偿还。但是,这使得在需要办理离婚时会出现其中有的房屋仍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由此就引申出了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的问题。下面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


·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吗?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吗?
      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吗?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吗?一、房屋赠与协议不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内容如下: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


·最新合肥购房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近年来,受长三角效应影响,合肥商品房买卖异常火爆。不管是合肥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只要有购房意向,就得提前熟悉合肥购房政策。因为说不准什么时候房管部门就会出台房地产政策,那么最新合肥购房政策有哪些内容值得留意?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详细了解。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
      在房屋买卖交易市场中,因购房者多是与房地产公司签房屋订买卖合同,所以也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当遇到交易房屋出现问题时,购房者都会有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的疑问,同时因为这一问题也关乎广大购房者权利问题,我们我们为您整理出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帮助。一、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答案是...


·如果父母离婚房子归谁,是否仅会归一方
      如果父母离婚房子归谁,是否仅会归一方一、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配?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情形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


·回迁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回迁房合同丢失可以去房管局住房保障部门补办,回迁房合同在房管局是有备案的。回迁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人哪里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处复印一份,请拆人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


·离婚房产过2年再分割行吗?
      离婚房产过2年再分割行吗 按照规定,离婚夫妻如果不就财产、子女以及债务问题作出处理的话,那么此时是不允许离婚的。因此离婚房产过两年在分割是不行的。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共同房产一般坚持男女平等分配,同时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 1、...


·赠与的房产过户后可以收回吗?
      赠与的房产过户后可以收回吗? 一、赠与的房产过户后可以收回吗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


·房产担保和抵押是什么?
      房产担保和抵押是什么 一、什么是反担保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或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二、什么是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


·二手房中介陷阱的类型有哪些
      二手房中介陷阱的类型有哪些 有些不法二手房中介机构设置圈套,坑害消费者。二手房中介机构设置的圈套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 一是中介商不让购房者与房主见面,从中赚取差价。 二是中介商不让购房者到欲购房屋内观察,有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 三是中介商不向购房者如实介绍出售房屋所处地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