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去正规的中介寻找房源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去正规的中介寻找房源

如果你想找中介,记得一定要找正规的中介,挑牌子大的找。因为这样有利于你规避风险。关于中介费和相关的中介服务记得要提前问清楚。

还要和中介谈好付款的时间,一般是签完合同先付一部分,过户后付剩下的。

二、实地考察房屋情况

1.房屋本身的建筑情况

比如户型、结构、采光、质量、朝向、面积等等问题,最容易忽略的则是下水道是不是堵塞和墙面是否渗水。

2.考察周边环境

去看看周围的交通情况、生活配套的场所(超市、医院、学校)、小区绿化、物业保障、噪声、保安等等。

三、看房子产权是否清晰

1.看房产证

什么情况下,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房主将其抵押或转卖。有的房主会说,你给他钱,他就能把房产证赎回,再给你。这种情况千万别答应,这是属于业主自己需要解决的风险,购房者没有必要这么做。所以让他借钱把证赎回,再谈买房的事。

其次房产证上的户主信息必须要核对,身份证号码看清楚!如果是多人持证,那么必须要和证上所有人都签订购房合同。否则万一以后发生纠纷,你的合同就是一个大漏洞。

2.去房管局核对相应的信息

卖家手上的东西是可以作假的,要是自己实在没把握,就去跑一趟房管局,问问清楚,别省下这个跑腿的功夫。顺便也可以了解一下是不是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单位房屋。这些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政策、法律冲突。

3.看房屋是否在租

这话情况是不是没有出现过,你交了钱,兴高采烈地搬家然后发现屋子里有个人,死活不让你进去,因为人家租着。你说这是你的房子,让租房的人滚蛋?不好意思,国家有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所以买房之前问清楚再说。

四、交易前要处理的问题

看看二手房的相关费用是不是有所拖欠。有些卖房者,在房子没卖出去之前就已经欠下了不少的物管费用,如果你不知情就把房子买下来了,那么不好意思这些钱都得你自己出。这种冤枉亏相信谁都不想吃。那我们主要要看哪些物管费呢?主要有这几种:水费、电费、物业费、煤气费、宽带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等。这些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要找业主相信确认一下。

五、签订合同交首付

1.约定付房款方式

这也分两种方式,一次性和分期。在这里还是建议大家选择后一种吧,哪怕再有钱,毕竟房贷利息比其它的借贷利息要低的多了。

2.确定好交房的相关细节


·房已网签但住建局没有备案怎么办?
      房已网签但住建局没有备案怎么办?1、房已网签但住建局没有备案可以提醒房地产及时的办理备案手续,如果购房网签时跟开发商并没有约定在多久时间之内备案的事项,且开发商各项手续及证件齐全,购房者只能自己咨询开发商不备案的原因,通过协商要求开发商将购房合同备案。如果开发商证件不齐全或者存在...


·房屋卖家一房多卖房子给谁
      一房多卖房子给谁《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房子...


·一、结婚后置换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
      一、结婚后置换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


·近年来,二手房逐渐受到购房者的青睐,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商品房的
      近年来,二手房逐渐受到购房者的青睐,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商品房的价格过高,购买二手房性价比比较强。但是如何进行二手房交易,就让不少当事人感到头疼。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进行二手房交易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


·一、买房子先付款再签合同可以么?
      一、买房子先付款再签合同可以么? 买房子先签合同,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首先提醒自己在决定交纳首付签订合同之前,要确定项目的证件齐,自己可以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风险。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


·楼房拆建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


·房屋注销他项权申请书怎么填写?
      房屋注销他项权申请书怎么填写?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出现资金周转不灵,急需要资金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把房屋进行抵押,第一,房屋抵押物有所值;第二,房屋抵押的可信度比较高。同时在办理此项业务的时候,我们会经常听到这样一个词叫做房屋他项权的注销,那么,房屋注销他项权申请书怎么填写? 需...


·房产惩罚性赔偿是怎样的
      房产惩罚性赔偿是怎样的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


·房屋抵押后能出租吗?
      房屋抵押后能出租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担保法》等法律规定,抵押是一种债权担保的方式,债务人或第三人并没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抵押权只是就抵押物的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人仍对抵押的房产拥有所有权,正是因为此,所以法律作出了相关规定:《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


·买房开发商违约退房吗?
      买房开发商违约退房吗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


·商品房和自建房拆迁补偿一样吗?
      一、商品房和自建房拆迁补偿一样吗?是不一样的,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拆迁活动,其各自遵循不同的程序和规则来实施。由于农村与城市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很难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致使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方面存在高低不等的标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