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一、被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在拆迁前必须经市房管局房屋产权监理部门进行产权认定勘估。
第十三条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勘估价补偿。因城市建设需要,按规划要求必须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在拆迁公告发布后进行装修或扩建等的房屋部分,不予补偿;拆除在拆迁公告发布前已装修的部分,按发票总额扣除每年10%的折旧率进行补偿;无发票的,按勘估价补偿。
二 、拆除共有产权的房屋,偿还房屋产权仍为共有产权,结构差价和超面积款等由产权共有人按比例共同分摊。
第十四条 补拆迁人在房屋拆迁期间,享有3至6天公假,并由拆迁人按附表一的规定发给搬家费。
拆除住宅、非住宅,拆迁人未向被拆迁人提供临时周转用房的,拆迁人应按附表一的规定付给被拆迁人临时过渡费。
拆除生产车间、商业铺面或是其它营业性的非住宅异地安置的,由拆迁人按附表一的规定给予被拆迁人一次性地段差损失补偿。
对于按时搬迁的被拆迁人,拆迁人可按附表一的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 拆迁人为被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住宅房屋,由拆迁人按直管公房租金标准按月向被拆迁人收取房租;非住宅房屋,由拆迁人负责交纳房租,同时不再向被拆迁人发放过渡费。
第十六条 因拆迁房屋需要迁移管线或者铺设临时管线的费用,由拆迁人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付给被拆迁人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便是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和全国大多数城市一样,昆明对拆迁户也有相应的奖励措施,就像按时搬迁等,当然在昆明不同类型的房子的拆迁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自住房、商用房还有违章建筑等,一般来说违章建筑是没有任何补偿的,但有时候政府处于人道主义关怀还是会给拆迁户一定的材料人工上的补助的。



·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
      在北京租赁房屋成本很高,因此每个租客在租房子的过程中都会考虑很多的问题,以免今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在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租房的时候有哪些问题需要租客考虑呢?今天,带着这些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的分析。 一、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 1、租赁房屋需要验明房屋的产...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现如今,为了促进城市建设,很多地区面临着拆迁,尤其是一些农村地区。但是村民得到的补偿不合理也是时有发生的事情,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希望您都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房屋拆迁补...


·关于安置房如何立遗嘱?
      关于安置房如何立遗嘱? 一、关于安置房如何立遗嘱? 可以通过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来处理,对于因拆迁获得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当事人的权属已经明确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立遗嘱的。如果没有获得产权的则是无法进行遗嘱处理的,安置房可以书写遗嘱然后进行公证,但是必须要事...


·离婚房子过户哪方出过户费
      在当今时代房价高居不下,所以对于任何人来说,如果购买一套房子,房子的产权将对自己是非常重要的。即使离婚以后,在离婚诉讼当中,最难处理的就是房产的问题。不过房子的产权法院终归会按照我国的婚姻法将房产权判给其中一方,那么,在过户的时候,离婚房子过户哪方出过户费? 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


·法律规定房屋性质是什么?
      法律规定房屋性质是什么?房产性质,就是房子产权的归属是谁,种类繁多,下面详细介绍:国有房产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直管房产是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


·租房合同只签字生效吗?
      租房合同只签字生效吗? 一、租房合同只签字生效吗? 租房合同只签字没盖章,一般有法律效力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


·厂房拆迁赔偿项目有哪些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厂房拆迁赔偿项目主要有:房产价值赔偿;设备设施赔偿;停产停业赔偿;搬迁奖励赔偿。1、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


·在陕西省中西安商品房限购吗
      在陕西省中西安商品房限购吗 一、住房限购令 住房限购令主要是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而参保年限的要求,主要针对异地炒房团。二者一个是基础,一个是补充,即使不再需要参保年限,其它“门槛”还会存在。这会使想拥有多套住房者所付出的代价,远高于房子本身的增值。但是,你说它会...


·房屋质量有问题能否退房
      购房时,面对林林总总的法律问题,购房者往往一筹莫展,比如,房屋质量有问题能否退房呢?其实,对于购房者来说,退房无疑是在买到质量不合格的房屋时最有效的保护自身利益的手段,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购房者退房的愿望能实现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房屋质量有问题能否退房房地产开发...


·离婚房产补偿费怎么给?
      离婚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人,趋势在我国法治社会中有法律来规定离婚的程序以及解决的问题方法,也就是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离婚中解决房产等问题都会很好的解决,保证离婚时候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离婚房产补偿费怎么给?下面就想的是介绍。 一、哪些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得到离婚后房屋补偿款 离...


·一、贷款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贷款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贷款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一)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