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商品房的程序要怎么走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购买商品房的程序要怎么走 一、购买商品房的程序要怎么走
(一)确认项目手续。
购买预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预售范围内;购买现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现房销售备案范围内。可登陆市房管局网站,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现房销售备案手续情
(二)确认购房资格。
根据住房限购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具有购房资格。
(三)达成购房意向。
注意把握房屋销售主体、用途、价款、面积等内容,与开发企业达成交易意向,对需要先行交付定金等款项的,应存入开发企业在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商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销售除外)。
(四)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开发企业应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在详细约定房屋价款、面积、户型、交房标准、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后,双方签字确认,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对需要支付的购房款,应全部存入开发企业在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商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销售除外)。
(五)合同登记备案。
签约之日起30日内,开发企业利用预售信息系统向市房管局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登陆市房管局网站,输入身份证号、合同登记号,即可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信息。
二、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如下:
(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
(二)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三)要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
(四)注意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五)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须详细、具体;
(六)合同附件须重视;
(七)妥善保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
(八)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问题。
受结婚等刚需的影响,虽然各地出台了限购令,但购房的人还是很多。而在具体购买商品房的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先了解清楚相关的情况,尤其是其中的购买商品房的程序,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购买到自己满意的房屋。



·不管是进行房屋出售还是房屋出租,其实多少
      不管是进行房屋出售还是房屋出租,其实多少都是会产生一定风险的。而作为当事人要是不能正确应对风险,势必就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在风险产生之前其实也可以采取措施进行规避。那究竟该如何规避房屋出租的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风险一:租金无法收取 收不到租金的情形最为普遍...


·双方合作建房合同怎么写?
      双方合作建房合同怎么写? 一、双方合作建房合同怎么写?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职务: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


·企业改制分配房产权属转移登记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企业改制分配房产权属转移登记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现在我们国家为了使国家经济发展更上一个台阶,正在大力推行企业改制。而在企业改制的过程当中,很多企业职工对单位房屋产权登记和职工住宿分配的问题很关注。那么企业改制分配房产权属转移登记的申报材料和办理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 一、企业改...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解除中介费还给不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解除中介费还给不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


·租房是很多没钱买房而需要房子居住的人首选,因为房价只增不跌,
      租房是很多没钱买房而需要房子居住的人首选,因为房价只增不跌,导致越来越多的工薪族开始租房。在这种形势下,国家为了保护租户的权益,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概念。但是这却让许多以租房为收入来源的人因为租售同权不敢出租自己的房屋,怕自己会有所损失。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开这个误解。租售同权的本质...


·无房证明可以网上开吗?
      无房证明可以网上开吗? 一、无房证明可以网上开吗 不可以的。 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房屋管理部门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 1、只需要本地户籍家庭要办理“无房证明”相对简单。出具个人无房产证明,不需要介绍函。申请人只需要...


·买房首付多少合适,怎么计算
      一般来讲,买房时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和首付一部分,剩下的则贷款慢慢还。一般来说一个普通家庭承担不起付清全款的压力,会选择贷款买房。那么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合适?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相关的知识。 一、贷款买房多少合适 贷款买房就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关于房屋抵押贷款的相关申请,并且提供合...


·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 (1)核查户籍状况。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在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买家要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核实。这样既可以核实卖家是否真的已经将户口迁移出去,又可以...


·按揭买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在房价每天都在拔高的今天,已经很少有人会选择将房款一把付清,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按揭买房,按揭买房在一定程度上会极大的缓解买房者的经济压力。那么,按揭买房子需要什么手续?借款人的基本条件又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借款人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2、具有稳定...


·夫妻离婚分割房产要如何进行
      夫妻如果感情破裂,那么对于婚姻关系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小孩的抚养问题,另一个就是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而财产关系中,极为重要的一个就是房产的问题。那具体而言夫妻离婚分割房产要如何进行呢?接下来率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处理离婚房产 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共同房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