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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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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情形、补偿的具体标准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同时,经济补偿金通常只适用于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没有规定员工向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按发生原因划分,经济补偿金的类型支付可分为以下七种:
    
     单位解约型经济补偿金: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的法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根据用工自主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员工解约型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的法定过错,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仍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法律依据是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46条;
    
     协商解约型经济补偿金:即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单位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 46条;
    
    劳动合同终止型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是 《劳动合同法》 44条、 46条;
    
    额外补偿型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竞业限制型经济补偿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形;
    
    克扣拖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适用赔偿的情况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法定赔偿金的适用情形无需双方事先约定。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同时,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它的性质是补助费用,不需要行为人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非过失性解除、经济性裁...


·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况
      按照现行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12种: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


·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弥补,具有补偿性;额外经济补偿金是行政机关以规章的形式对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而规定的一种处罚,具有惩罚性。
    
  ...


·发生工伤,双方私下签订协议,协议是否有效
      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经济补偿金应当以什么为计算基数?
      正确确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一、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 第11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广州市劳...


·公司调岗合理性认定
      仲裁和司法实务中,岗位或工作地点调整的合理性一般考虑以下因素: 1.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 2.是否属于对劳动合同约定的较大变更; 3.是否对劳动者有歧视性、侮辱性; 4.是否对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产生较大影响; 5.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调整的岗位; 6.工作...


·部门合并,员工不同意调岗如何处理?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员工的工作岗位,而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部门合并,调整组织架构是公司的自主商业行为,公司撤销员工的岗位系公司主观上的经营政策调整,并非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前提下,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劳动...


·员工离职“N+1”的是什么意思
      司法实践中,“N”指经济补偿金,符合某些特定的解除情形之下,单位需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龄,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则是指法定的代通知金,只有在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在员工无过错的三种情形下提出解除的才需要支付,这里指的是法定支付的情形。 即单位放弃提...


·在试用期内单位辞退员工是否应该赔偿?
      在试用期内,企业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


·劳动争议已过仲裁时效,未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因此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司法解释第15条虽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但是,该解释的核心点是“拒不支付”。起草者认为“拒不支付”系“对于仅有拖欠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行为,劳动者不能据此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只有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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