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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过程中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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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对于改制中的职工利益保护的重大措施。

    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数额的根据为:原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的相关规定,即,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计算职工工作年限时,应当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33号)的精神,将劳动合同制度实行以前原固定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另外,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依据劳部发【2003】21号文件规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可要求特殊待遇。由于考虑如下,其一管理者首先也是职工,理应享有普通职工享有的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权利;其二是要讲求公平,防止差距过大。本身管理者的工资水平就高于普通职工,实际补偿额已经超过普通职工,不宜再提高标准。工作单位的职工,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也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公司让员工放弃社保缴纳,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公司与员工达成的不参保约定,免除了公司的法定义务,侵害了国家社会保障体制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无论该约定是否出于员工自愿,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员工因此获取的补贴应当返还给公司。公司对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不能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存在过错,应当向员工支付相应...


·员工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能否开除?
      如果是普通员工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公司是不可以随意开除的,员工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但如果员工因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因为这件事情影响到了公司的利益的话,那么公司是可以开除员工的。比方说该员工的岗位需要经常出差,而他被限制高消费,禁止乘坐飞机、列车...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何时起算?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实践中,多数用人单位能够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


·经济补偿金计算及支付指南
      近几年,劳动争议中涉及经济补偿金问题的比例畸重,不少人对经济补偿金的计发问题存在争议。以下笔者将经济补偿金计发较多争议的问题加以归纳,以供所需时参考。

    一、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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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精简岗位,可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保护,同时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也应予以尊重。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如何承担?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在劳务派遣期间,劳务人员如果不幸发生工伤,那么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由派遣单位来负责承担。这是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承担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


·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纳税?
      经济补偿金要纳税的法律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


·发生工伤,双方私下签订协议,协议是否有效
      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劳动争议已过仲裁时效,未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


·员工离职“N+1”的是什么意思
      司法实践中,“N”指经济补偿金,符合某些特定的解除情形之下,单位需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龄,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则是指法定的代通知金,只有在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在员工无过错的三种情形下提出解除的才需要支付,这里指的是法定支付的情形。 即单位放弃提...


·公司不知道员工怀孕情况下终止合同需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公司与女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女职工诊断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怀孕的,应充分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若终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未将怀孕事实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亦未提出异议,即用人单位不存在主观故意行为,不应视为其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法终止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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