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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从犯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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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从犯怎么认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往往是逃税漏税,国家对这方面的打击特别严厉,如果发生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让他人为自己虚开都可以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因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施行为不止一个人,属于两个以上的人员共同犯罪,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从犯怎么认定?我们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从犯怎么认定?

在共同犯罪中,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和要求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人都是主犯;介绍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人是从犯。在本次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是从犯。对从犯依据《刑法》第27条第二款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量刑标准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刑。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6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缓刑适用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30万元以上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25万元以上的;

(二)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的;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5次以上的;

(四)未按规定缴纳60%以上罚金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从犯是在犯罪过程中为他人介绍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人,它在这个犯罪行为中虽然不起主要的作用,但也需要承担责任。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从犯在犯罪行为中如果情节不严重,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于处罚,但对于主犯,法律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万元就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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