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先行被羁押一日折抵缓刑几日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先行被羁押一日折抵缓刑几日先期羁押的并不能抵缓刑的时间。缓刑是考验期,不是刑期,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诉。但如果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收监执行的,判决前先期羁押的时间折抵刑期,先期羁押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缓刑的期限是多久1、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2、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3、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4、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5、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羁押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通常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时候,才会涉及到羁押的问题。而刑事方面的羁押,一般是被关在当地看守所,只有少部分情况才有可能先关在拘留所,之后再转到看守所进行关押。即使被羁押,受限于采取的强制措施,实际羁押的期限也会有不同的要求。



·制毒死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制毒死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


·法院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既遂怎么处罚的?
      法院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既遂怎么处罚的?法院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是会视案件的情况来进行定夺。《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询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拐卖儿童判死刑是属于合法的吗?
      关于拐卖儿童判死刑是属于合法的吗?合法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儿童3人以...


·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该如何认定?
      伴随最高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案的认定,运用法律手段制裁虚假诉讼的方式正式开始。那么,虚假诉讼罪是什么?虚假诉讼罪该如何认定?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下面由为您解开这些疑惑。 一、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 虚假诉讼,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可分为侵财与非侵财两种类型,是通过刑法第...


·提起公诉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法律章程都有自己细致入微的相关规定,作为非法学专业的相关人士对其中的奥秘更是雾里看花,不知其一。那么这里要介绍的是提起公诉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介绍提起公诉刑诉法的法律条文。欢迎您阅读,如果有相关的问题可以向我们专业的相关人士提问,他们能提供专业的建议。 提起公诉刑诉法的法律条文:...


·盗窃罪最高判刑是什么?
      (一)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下发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一般、重大、特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


·非法传销罪金额及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非法传销活动日益猖獗,给不少老百姓带来了财产损失,有些人误入传销组织,甚至发生人身伤亡。对于非法传销的打击,我国一直没有停止过,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非法传销罪金额及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合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非法...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不计算羁押期限吗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不计算羁押期限吗刑事拘留是指行为人涉嫌刑法,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七日,从决定拘留起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从决定逮捕时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


·《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的区别是什么? 1、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


·刑事诉讼法中专门管辖有几种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什么是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专门管辖在我国有多少种?其具有的法律效应又是又是什么?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知识,如果想了解更多知识,下面就请您跟随我们一起讨论。 一、刑事诉讼法中专门管辖有几种 刑事诉讼法中专门管辖有几种刑事诉讼管辖是指国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