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a股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需要什么条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a股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需要什么条件? a股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五)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下列规定:
(一)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三)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四)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五)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六)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
(七)二十四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形。
综上所述,a股上市公司债券的发行需要满足很多条件,既要在公司规模、组织结构等方面有要求,也需要满足盈利能力的连续性,这主要为了能保证公司债券的偿还性具有保障,这有利于保护债券投资者的利益以免遭受损失。



·对于借条担保时间是多久?
      对于借条担保时间是多久?借条担保的有效期时间要看具体情况,第一种在借条里有约定保证期间,一种是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有约定保证期间就按照借条的时间。要是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就是有效期6个月。在有效期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是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自20...


·民间借贷时效期间怎么认定
      民间借贷时效期间怎么认定 一、民间借贷时效期间怎么认定 无期限的民间借贷,通常以贷款人知道债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原债务成为自然债务,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当然,民间借贷纠纷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导致许多民间借贷案件因时效问题发生争议,我们认为,对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被告如何抗辩?
      民间借贷被告如何抗辩? 民间借贷被告如何应诉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实行要收到法院的起诉书后,可以在答辩权内提供答辩状,为自己进行辩护,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


·2023年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了哪些
      年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具体来...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是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股权买卖交易行为,股权转让款由受让方给付转让方(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采用电汇、现金等支付方式)。转让方收到款项后向股权受让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正案、股...


·不可撤销贷款居间合同
      不可撤销贷款居间合同 一、 何为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一、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没有办法,如果借款协议本身没有违法之处,这个协议就是生效了,你自愿为其担保,现在借款人不还钱,你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连带债务担保的义务 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


·借款不还承担怎样的责任
      借款不还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借款不还承担怎样的责任 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 ...


·上市公司债券利率年是多少
      上市公司债券利率年是多少?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突飞猛进,很多公司都已成功上市,但是很多人不但对上市公司不是很了解,分不清上市与不上市的区别,对上市公司债券利率更是一无所知。而现在上市公司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广,数量也是越来越多,市场又是瞬息万变,那么上市公司债券利率年是多少...


·贷款诉讼时效中断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贷款诉讼时效中断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


·朋友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没有欠条
      可以,但一般警察不会管。因为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维护治安,打击犯罪,侦破刑事案件。欠钱不还这样的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是民事纠纷的范畴,不属于刑事案件,公安部门是没有职责管辖的。如果遇上这类问题建议当事人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欠款事实的录音,转账记录,欠条、借条等去法院提起诉讼,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