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程序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概念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基本介绍
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
初始土地登记
(1)申请登记。
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 。
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
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
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
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四、变更土地登记(过户)
(1)申请变更登记。
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
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
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4)注册登记,换发证书。
注消原《土地登记卡》、填写新的《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收回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填写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五、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申请。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2)地籍调查。
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对新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人员对抵押设定的登记内容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
经审核符合登记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
(5)颁发证书。
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很多公民认为自己取得了房地产权即取得了响应的土地使用权,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若不及时向国土资源局地籍地提出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进行变更登记,则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只有在公民提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申请且被批准后才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



·已故人员土地租金属于遗产吗?
      已故人员土地租金属于遗产吗? 一、已故人员土地租金属于遗产吗? 已故人员土地租金属于遗产,这是由于租金属于个人收入。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


·夫妻两人不在一个地方如何离婚
      夫妻两人不在一个地方如何离婚 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对离婚没有什么异议,对财产债务和抚养权都达成了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只能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对于异地夫妻来说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的那么只能选择起诉...


·都江堰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都江堰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四川成都的都江堰地区,在我国也算是闻名天下的一个重点区域了,不仅是因为都江堰当地拥有着非常广袤的旅游资源,都江堰也早在几年之前就已经被联合国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的名单当中,有这么多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的都江堰未来发展是不容小觑的。所以下面我们就...


·地税局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地税局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程序的基本含义 程序上,《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


·死缓与缓刑的区别在哪些地方
      死缓也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缓刑则往往是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同时做出的。可以说从字面上来看,死缓与缓刑很相似,但实际上却存在不同之处。那到底死缓与缓刑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判处死缓后会有什么结果 死缓后续效果如下:(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


·法人无偿提供土地合同是怎样的
      法人无偿提供土地合同是怎样的 一、法人无偿提供土地合同是怎样的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新的水源地(以下简称“水源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二、土地使用权范...


·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
      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土地征收公告中对土地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就是合法的。第一,关于公告形式的问题。《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


·无偿注册地址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无偿注册地址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一、无偿注册地址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无偿注册地址合同的规定是需要写一下甲乙双方,还有就是关于具体的注册地址的情况来说明清楚,还有无偿使用的期限和具体双方应当注意的事项,违约责任的,说的越清楚的话,日后就不会发生一些纠纷。 甲方:_______...


·征收土地农民不同意地里的果树多少钱一亩
      征收土地农民不同意地里的果树多少钱一亩 在我们进行征收土地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标准来进行的,对于不同的地区的标准可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而且,在进行制定政策的时候,是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的。可是,如果是征收土地农民不同意地里的果树多少钱一亩怎么办呢?其实,我们是有...


·外地肇事逃逸由哪个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
      外地肇事逃逸由哪个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1、外地车辆肇事逃逸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2、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3、对...


·怎么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夫妻结婚之后要是在异地生活的话,要是夫妻感情破裂,那么他们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此时一般只能进行诉讼离婚。到底当事人该怎么办理异地离婚手续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办理异地离婚?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